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同意喀麦隆艺员JULIUS SOH ANYE到厦门演出的批复
2008-07-14

闽文市〔2008〕89号

 

 

厦门市天视文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喀麦隆艺员JULIUS SOH ANYE于2008年7月5日至11月29日期间,到厦门芭啦芭啦娱乐有限公司所属杜尚酒吧演出。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好演出活动,确保安全并依法纳税。演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规定及时报批。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OO八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公安厅,

厦门市文化局、公安局、地税局,省文化稽查总队,

厦门市思明区文体局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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