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文艺〔2008〕20号
福建省歌舞剧院:
你院报送的《福建省歌舞剧院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文化厅党组和省文化厅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原则同意。请你们突出围绕服务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在打造精品力作,加强队伍建设,拓展演出市场,开展对外对台文化交流等方面不断有新成效,年内取得新进展。请你们精心组织实施改革方案,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并及时报告进度和阶段性成果。
此复。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文化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体
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国忠、陈桦同志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