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2008-06-23

闽文办[2008]31号

 

 

各设区市文化(文化与出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今年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进全省文化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将《省文化厅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八年六月十九

 

 

省文化厅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2008年我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印发的《福建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闽纠办[2007]9号)的要求开展。请各地文化主管部门按照本地纠风办的要求,参照去年省厅下发的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计划。为确保今年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进全省文化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就我省文化系统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各参评单位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程,认真落实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厅(局)总体部署,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纠风机构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闻媒体有效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精心组织政风行风评议,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2、全面开展,重点督查。我厅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体上是根据闽纠办[2007]9号文的要求抓落实。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全省文化系统的机关、单位都应纳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在抓全面的同时,要突出重点,重点评议和重点督查各级文化主管部门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今年省直文化系统的民评重点为厅机关、省文化稽查总队、省图书馆、福建博物院、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各地也应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评议单位。

3、自查自纠,狠抓整改。参评单位应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经常性地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和政风行风热线(网站)等多种形式,直接与群众对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梳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尤其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要下决心予以治理,今年,要重点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及农村演出市场乱收费和欺行霸市问题。

4、加强督查,扎实推进。各地应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相关人员中选聘评议代表,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

省厅将不定期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组考察全省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促进整改,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推进。

5、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各参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和制订适合本地本单位的评议方案,体现特色,突出亮点。坚持纠、评、建并举,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着重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眼破除制约文化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着力纠正文化系统的各种不正之风,巩固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态势。

6、及时沟通,经验交流。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各参评单位要充分发挥简报的信息传递和宣传交流作用,及时向省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今后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在向本地纠风办报送行评工作情况材料的同时,也向省厅报送一份,以便省厅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动态。省厅将及时通过简报向省纠风办及全省文化系统介绍各地在民主评议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达到互相学习,整体推进的目的。

 

                            

 

抄送:省政府纠风办,厅党组,厅机关各处(室、局),省、厅行评代表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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