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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读书援助协会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并倡导读书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
为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努力构建和谐文化,进一步加强我省县(市、区)、乡(镇)图书馆事业建设,切实改进我省基层公共图书馆图书匮乏的状况,使基层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文化发展成果,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提高全民的综合文化素质,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读书援助协会决定联合在全省开展“福建省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并倡导读书活动”。现将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开展“福建省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并倡导读书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充分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图书馆延伸服务工作的实施为目的,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引导人们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开启智慧、激发创造活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广大人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受援建图书馆的公益性服务性质。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证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援建县(市、区)、乡(镇)图书馆要坚持为基层群众服务、为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服务的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人民群众欢迎、受益作为标准,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2、坚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筹集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的资金,必须采取“多条腿走路”的方式,由省文化厅、省读书援助协会每年提供500万元码洋图书并配套相应数量的书架,受援建地方各级政府配套一部分,争取企业赞助和社会捐助一部分的形式解决。
3、坚持需求牵引、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受援建的县(市、区)、乡(镇)图书馆须从有积极性,具备一定条件的基层点中选择。援建工作要注重满足基层群众的实际需要,注重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援建的县(市、区)、乡(镇)图书馆要从实际出发,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4、坚持合作共建,注重可持续性发展。将援建活动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图书馆延伸服务工作相结合。通过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相结合,有效扩大受援图书馆可供服务的资源内容;与图书馆延伸服务所开展的总分馆制服务模式相结合,保障受援图书馆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援建方式
l、组织机构。统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省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工作。援建活动由省文化厅、省读书援助协会主办,成立“福建省县(市)、乡(镇)图书馆援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援建办’)。“援建办”成员由省文化厅、省读书援助协会人员组成,负责对援建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审查批准援建方案;接受基层单位提出的受援申请,实地考察并审核确认援建图书馆名单;组织受援图书馆开展群众性读书活动和捐赠助读活动;监督援建活动整体运作;及时了解受援图书馆运作的具体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援建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2、援建模式。省文化厅、省读书援助协会自今年起三年内,每年投入500万元配送图书并配各相应书架,重点援建5个县(市、区)、100个乡(镇)图书馆,三年后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援建数量。要求受援地方政府配套部分资金,共同用于受援图书馆建设。受援建图书馆同时被文化厅确认为共享工程基层中心,获共享工程资源配送;被省图书馆确认为福建省图书馆基层分馆,享有图书流动服务权。援建活动采取项目运作方式,即开展“福建省流动图书馆”项目建设,实行总分馆制。总馆设在福建省图书馆,分馆即为各受援图书馆。建立以制度为保障、技术为支撑、自动化管理为手段运行管理模式。图书配送工作由“指导委员会”确定原则,“援建办”具体实施,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图书供应商,建立书目选择、图书采购、图书加工、编目入库、组织配送等一条龙服务机制。
3、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图书征集配送机制。为确保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工作的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效益,为基层群众多买书、买好书,图书配送工作由“指导委员会”确定原则,“援建办”具体实施,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图书供应商,建立书目选择、图书采购、图书加工、编目入库、组织配送等一条龙服务机制。
4、整合社会资源,为县(市、区)、乡(镇)图书馆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对管理规范、服务较好、具备一定经营条件的县(市、区)、乡(镇)图书馆,可鼓励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独立法人实体,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授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可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获得的经营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购买新的出版物,不断扩大可供借阅的图书规模。
四、活动内容
(一)援建“县(市、区)、乡(镇)图书馆”
1、基层单位申报。从2008年5月开始,用三年时间,在我省条件具备的地方援建15个县(市、区)、300个乡(镇)图书馆。按人均2册图书的标准进行配套,并规范图书馆的日常管理,逐步形成阅读条件比较完备、广泛覆盖基层的图书馆网络。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乡(镇)图书馆均可提出援建申请,“福建省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办公室”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具体确定援建对象。
2、申报条件。援建的图书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馆舍面积:乡(镇)图书室面积在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上;县(市、区)图书馆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上;②管理人员:要有专门的、懂专业、懂管理的人员,并将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③援建图书数量:根据面积和当地人口数量等条件确定。
3、申报程序。由各设区市文化局在五月底前先推荐上报,“指导委员会”审查条件,组织实地察看,最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援建图书馆名单。
(二)开展读书活动
每年举办一届读书节活动,组织开展送书下乡、图书展销、三农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到基层开设法律、科技、文化、卫生、农副业等方面的知识讲座,为基层群众讲授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养;引导基层群众走进图书馆,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活跃当地文化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工作要求
1、“福建省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基层人民群众、推动基层文化建设、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工作纳入当地文化发展规划,切实为基层群众办实事。
2、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福建省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办公室”对当地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做好“县(市、区)、乡(镇)图书馆”的申报、选点、考核等工作。
3、认真搞好宣传工作。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援建工作实施情况及先进典型进行充分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图书援建的舆论氛围,确保“县(市、区)、乡(镇)图书馆”援建工作顺利实施。
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读书援助协会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