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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文艺[2008]8号
省财政厅:
由省实验闽剧院创作演出的闽剧《贬官记》1997年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新文华剧目奖”。2003年入选2002—2003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2007年初,中宣部欧阳坚副部长在率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典型经验报告团来闽期间观看了该剧,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建议把该剧拍成电视剧,让全国人民都能观赏到闽剧精神,扩大福建文化的影响力。
经多方论证,省闽剧院拟与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戏曲电视研究委员会合作,将《贬官记》拍成六集电视连续剧。拍摄地点为福建地区及浙江横店影视基地。省实验闽剧院负责进行演员遴选、音乐设计、配器合成、美术及服装设计、人物造型等工作;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戏曲电视研究委员会负责该片的总体策划、题材申报、剧本再创作、申报备案、组织拍摄、后期制作、首播、网络及中央级新闻媒体宣传。拍摄制作完成后,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戏曲电视研究委员会安排在中央电视台首播,并促成全国二轮播出、音像制品的发行等,同时积极申报并促成该剧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飞天奖”“金鹰奖”等奖项,荣誉由双方共享,发行收入共享。
经预算,拍摄经费约需210万元(每集30万元,前期工作费用30万元)。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戏曲电视研究委员会负责筹措90万元,我省承担120万元。
这项工作,对宣传我省戏剧艺术,扩大闽文化独特艺术魅力,为建设文化强省,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和“两个先行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请省财政厅给予专项拍摄经费120万元。
专此函呈。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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