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今年文化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以繁荣发展为中心,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更加自觉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各级文化部门和广大文化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地把握十七大精神,深刻认识新时期党对文化工作的新要求和各族人民对文化工作的新期待,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文化工作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作用。
2.紧紧围绕十七大提出的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继续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总结十六太以来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把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与文化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提出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对策,形成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文化建设新精神、新要求的具体思路和对策措施。
3.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文化发展战略规划问题的研究。重点做好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创新、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文化遗产保护和中华文化“走出去”等相关课题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深入研究国家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总体战略和目标任务;研究扶持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等政策措施。
二、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1.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鼓励艺术创新。各级文化部门要为文艺创作创造和谐的环境、宽松的氛围和必要的条件,鼓励和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人民生活最前沿,创作生产一大批反映时代精神、人民精神风貌、为大众喜闻乐
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2.围绕纪念改萆开放30年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抓好创作规划和艺术生产。运用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多种艺术形式,大力讴歌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伟大成就;在城乡基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纪念改革开放30年。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规划。抓好京剧和有代表性地方剧种的现实题材剧目创作,使现实题材新创剧目成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 0周年的一个亮点。精心组织策划、创作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为建国60周年献礼。
3.加强宏观管理,完善挟持艺术创作演出的政策。在促进文艺创作普遍繁荣的同时,重点挟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反映时代精神的现实题材优秀作品的创作。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推动设立面向全社会的艺术创作专项资金和艺术院团从事公益服务的专项资金,用于挟持优秀文艺创作和进行公益性演出活动。进一步做好文艺“三下乡”、“进校园”等活动。做好京剧、昆曲等优秀传统艺术的保护和挟持工作。加强对优秀作品、艺术人才和重要艺术活动的宣传推介工作,扩大优秀艺术成果的社会效益。
三、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1.全面规划并抓紧建设国家、省、市、县、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和行政村的六级凑共文化设施。以基层和农村文化设施为重点,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推进行政村综合文化室建设。研究制定社区文化中心建设规划,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积极推动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2.抓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不断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继续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完成2008年县级支中心、乡村基层服务点建设任务,加大资源建设力度,加强队伍培训,大力开展服务工作,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共建共享机制。继续实施流动舞台车工程、送书下乡工程。完善图书馆、文化馆评估定级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考评体系,促进公益性文化单位增强活力、改善服务,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免费开放,解决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问题。办好第一届全国农民文艺汇演等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
3.协调推动各级政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杌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制定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投入和挟持政策,协调推动建立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捐赠、赞助、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四、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1.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对重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金融贷款等扶持政策。搞好文化产业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的骨干作用,支持、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积极发展网络、动漫、游戏、流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
2.实施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工程。制定出台《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完善国家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及项目投融资交易平台,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国家级文化产业博览会,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3.大力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田。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出口政策,扶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优秀项目,推动国产音像制品、动漫游戏产品、商业演出、展览等走向国际市场。办好国际文化产业论坛,建立对外文化贸易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和发展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加快出口渠道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
五、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1.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思路,积极稳要地推进国有艺术院团的改革。研究制定推动艺术院团改革的指导意见,召开工作会议加快推进。中直院团改革以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地方艺术院团改革按照十六大以来确定的改革要求,加强指导协调。合理调整地方国有艺术院团的布局结构,对省市同城重复设置的艺术院团,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必要的整合;通过科学、民主、严格的评估,在各省区市确定若干代表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作为重点扶持的院团继续实行事业体制;对于体现民族特色、具有较高历史、艺术价值的地方艺术院团,结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和任务予以挟持;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长期坚持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国有艺术团体保留事业体制,大力挟持;其他一般国有艺术团体“一团一策”,逐步实行转企改制。
2.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文化系统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内部管理、运营机制的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把握重塑市场主体这个关键环节,积极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继续推进转制单位的产权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培育一批跨行业经营、有竞争力的太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3.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完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重点是推进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社会保障政策,支持转企单位发展的财税政策,适应文化行业特殊工种特点的退休政策。落实国发〔2003〕105号文件和财税〔2005〕1号、2号文件相关政策,支持改革的顺利推进。
六、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1.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建设与管理。严格网吧准入政策,推进网吧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鼓励扶持民族原创、健康向上的网络音乐产品的创作和传播。出台网络游戏产品内容管理和运营管理规定,探索实施游戏产品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挟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动漫原创精品生产。太力发展网络动漫、手机动漫。
2.促进音像、演出娱乐、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繁荣健康发展。引导推进音像企业经营模式的调整和转型,创新发行方式,拓宽传播渠道。推动农村音像市场的发展与建设,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进一步完善演出市场供应体系,规范演出市场秩序,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演出市场。组织实施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艺术品市场,扶持中国艺术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广中国当代艺术。
3.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继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信·急化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加快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利用科技手段监管文化市场。深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盗版音像、违规网吧等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加强对演艺市场的监管,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继续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继续开展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启动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遴选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对故宫维修工程等重大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工作。抓好考古工作和大遗址保护。继续做好南水北调、三峡、西气东输等大型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继续做好东南沿海、海南等水下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继续做好丝绸之路、大运河等重点大遗址保护项目和大遗址中期检查评估工作。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做好“丝绸之路”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
2。加强对博物馆的行业管理和指导。部署开展首批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研究制订免费开放相关制度和《博物馆开放指南》,推动博物馆、革命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支持民办博物馆和民间文物收藏。推动《博物馆条例》尽快出台。
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做好普查工作。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传承机制。公布我国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制订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做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试点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等建设。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组织好2008年“文化遗产日”活动。开展“文化遗产之都”活动。发挥民族传统节日在传承民族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各地开展有特色的节日文化活动。积极推进“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继续开展古籍普查和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公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进程。
八、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工作,提高中国文化的影响力。
1.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全方位开展对外文化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同世界主要国家和区域组织的文化往来,做好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日本等大国或区域组织的文化交流,组织好罗马“中国艺术节”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深化与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办好第十届亚洲艺术节;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保持良好官方关系,扩大民间和学术界的交流;加强中非文化高层交往。积极开展国际多边文化交流活动,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营造于我有利的国际文化环境。切实做好奥运会、残奥会重大文化活动的组织工作。
2.努力探索、创新对外文化交流的途径、方式、方法。整合各种文化资源和力量,推广“文化年”、“文化周”、文化节等经验,精心打造“春节品牌”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继续推进“东方文化研究计划”。加快推进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启动泰国、蒙古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建立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的预备制度,调动发挥地方、民间和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拓展驻外文化处(组)职能,自觉为国内文化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服务。
3.深化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建立与港澳特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合作和磋商机制,加强在创作演出、人才交流和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积极打造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品牌。加大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和合作力度,强化对台文化交流基地的作用。特别是加强两岸、三地青少年文化交流,增进文化认同。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1.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文”战略,切实加强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统筹抓好文化单位党政领导队伍、专业人才队伍、经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类人才的培养、选拔、引进和使用力度,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手段。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文化系统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推动建立文化艺术领域的国家荣誉制度。
2.加强文化系统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落实党建长效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