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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今年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文化建设的全过程,按照省委八届三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这个大局,继续深化“服务海西、文化强省、项目(品牌)带动、改革创新、加强管理”的总体工作思路,以繁荣发展为中心,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推动福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建设文化强省。
一、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喜迎奥运系列文化活动。
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文化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是贯穿今后文化工作的主线。全省文化部门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深刻认识新时期党对文化工作的新要求和全省人民对文化工作的新期待,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自觉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作为文化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任务,自觉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省文化厅将采取举办一系列学习班、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把学习贯彻引向深入,用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指导全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省里将举办福建改革开放三十年书画作品展、摄影展、考古成果展,制作一批歌颂改革开放的音像制品,组织专场演出、举办国产优秀电影展映活动等。今年是北京将成功举办奥运会之年,省文化厅将组织群众性喜迎奥运文艺演出活动,组织精品剧目晋京演出,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俗民间文化活动晋京展示,组织创作节目参选奥运会开幕式前展演、参加北京2008城市奥运文化广场活动等,为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中央和国务院要求,抓紧制定和出台《福建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和城乡文化建设,在继续建好城市主要文化设施的同时,重点建设好县、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公共文化设施。2008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福建大剧院、省昙石山遗址和博物馆二期工程、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一期工程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启动省图书馆扩建和省少儿图书馆等建设。加强对省属艺术院团场馆设施管理和指导力度。组织好福建大剧院启用和正常运营工作,准备好一批演出剧目。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善首批已投入使用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内部功能配置,推进落实第二批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提高农村文化协管员津贴标准。继续开展农村文化协管员业务培训,适时召开全省农村文化协管员经验交流会。深入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送书送戏下乡工程、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工程、艺术扶贫工程、文化进社区、高雅艺术进校园、公共读书日等文化惠民项目,适时召开全省图书馆工作会议,组织好全国文化馆评估和全国图书馆评估我省参评工作。办好赴长汀老区慰问演出活动和省第二届农民电影节,加强农村放映员队伍建设,落实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场次补贴。组织好全省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举办纪念福建国企五十周年庆典慰问演出活动、“武夷奖”艺术团下农村基层巡演和省农村题材小戏小品获奖剧目展演活动。
三、加强精品生产,树立文化品牌,保持舞台艺术领先优势。
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坚持人民为重、艺术为重,作风为重,为文艺创作创造和谐的环境、宽松的氛围和必要的条件,鼓励和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海西建设第一线、人民生活最前沿,创作生产一批反映时代精神风貌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要关心艺术人才的培养,适时依托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复办编剧、编导专业,依托省艺术研究院指导剧目剧本创作。调整充实和加强省文化厅艺术指导委员会职能,举办现代戏剧本创作、戏曲音乐创作和舞台美术创作等方面的专业艺术研讨活动。召开全省部分艺术院团工作会议。启动福建省第二十四届戏剧会演剧本创作工作,抓紧创作、加工修改和储备一批优秀剧本,加紧创作和打磨一批新剧目参加新一轮全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第五届全国京剧节等全国重大艺术赛事。认真组织好现实题材创作,制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作品创作生产计划。完成福建省第六届“武夷奖”中青年演员比赛全部赛程,举办第十届省音乐舞蹈节和第三届省曲艺节,继续保持福建舞台艺术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办好新年音乐会、国庆电影晚会、春节团拜等重要文化活动。加强艺术科学研究和艺术评论,推出一批优秀艺术科学研究成果。加强群众性文艺作品创作,加强全省群众文艺创作与辅导工作,推出一批群众文化精品,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健康发展。
四、做强做大文化产业,规范繁荣文化市场。
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的建设,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扶持发展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努力培育文化产业集团。配合厦门市办好福建省首届海峡两岸文化(动漫)产业博览交易会。组织好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工作。组织有关文化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中国投洽会以及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组织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和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积极推进各类文化市场尤其是文化产业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运作市场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文化市场监督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继续深入开展音像市场整治行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加强网吧监管平台的运营、使用及管理,建立覆盖全省的网吧监管体系和长效性的网吧管理机制;实施文化娱乐场所阳光工程,营造文明娱乐环境;加强文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各地文化稽查队列入当地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工作。充分发挥省文化娱乐业协会作用,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艺术院团的改革。通过科学、民主、严格的评估,确定若干代表省级乃至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继续实行事业体制,给予重点扶持;对于体现民族特色、具有较高历史和艺术价值的院团,结合国家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标和任务,予以扶持;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长期坚持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艺术团体,保留事业体制,予以大力扶持;其他一般国有艺术团体“一团一策”,逐步实行转企改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继续推进转制单位的产权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努力培育一批跨行业经营、有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完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重点推进社会保障、财税扶持、符合文化行业特殊工种特点的退休政策等。认真学习借鉴改革试点省的成功经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按照省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抓紧推进试点改革工作,落实省直文化系统六个改革试点单位改革方案,激发广大文化工作者支持、参与和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年内省属试点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弘扬福建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
继续做好重点文物保护、文化典籍整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组织好第三个全国“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福建片区有关工作,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镇(乡)、名村的专题调查,进行与此有关的国家级文物课题研究。规划实施海西文化遗产(涉台文物)保护工程,编制《海峡西岸文化遗产(涉台文物部分)保护纲要》及实施方案。规划编制一批重点文物保护维修项目,江东桥维修工程竣工,三坊七巷文化遗产保护和古建筑维修取得阶段性成果。组织第七批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报评工作,筹备召开“海峡两岸考古与南岛语族起源国际学术研讨会”。确保“福建土楼”申遗成功,举办土楼文化节等庆祝表彰活动。加强文物安全、文物执法和文博研究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做好抢救性考古发掘、涉案文物鉴定、进出境文物审核、文物拍卖标的许可等工作,拓展文博界在国内外学术研究和陈列展览方面的交流。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加紧编撰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和电视片摄制准备工作,加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保护工作,做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命名工作。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开展全省古籍普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节庆和民俗文化,丰富其内涵,开展多姿多彩的群众性民俗文化活动。
七、加强对外对台港澳文化交流,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
按照“面向台港澳、立足东南亚,拓展欧美日非”的工作思路,探索创新文化交流新途径,运用好各种文化资源和力量,形成福建文化走向世界的合力,更加积极有效地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继续着力打响“中国春节”“福建周”“福建文化行”等文化交流品牌;承办好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我省举办五省区(粤、桂、海、赣、闽)电视综合文艺晚会;促成我省与法国下诺曼底大区友好省州间的文化交流,促成省直文化团组出访欧美,努力促成“福建文化非洲行”活动,扩大福建文化在世界的影响。要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与台湾文化界的交流与合作,实施“入岛”战略,组织福建文化艺术交流团入岛交流,参与举办“郑成功文化节”,加强与金门、马祖和澎湖等地的常态性文化交流。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提升中国闽台缘博物馆交流功能。加强涉台文化遗产保护和建设,推动民间信仰交流和闽台族谱对接,保护祖地文化,综合运用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各具特点的八闽文化资源,增进了解互信,增强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认同感和向心力,构建两岸命运共同体的精神文化纽带。
八、全面推进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全省文化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开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从严治党,科学施政。组织开展省直文化系统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支部(党委、总支)书记评选表彰,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组织好省文化厅直属机关党委换届工作。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意识为重点加强文化部门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好中心组学习制度。要以造就高素质的党政干部、专业文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重视优秀后备人才和青年业务骨干的培养,促进全省文化系列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加强领导班子和艺术院团的作风建设。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努力提高艺术院团整体素质,培育良好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树立良好文化工作者形象。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召开文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举办全省文化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推进全省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调整充实“十一五”文化建设规划。加强财务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文化统计、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广开财源,厉行节约,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和项目。继续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和督查督办力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文化信息报送。加强文化系统“平安福建”建设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文化系统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文化系统工、青、妇等群团作用,关心老同志,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形成强大的文化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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