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4日厅党组会议纪要
2008-01-15

9月24日下午,厅党组书记、厅长宋闽旺同志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福建大剧院、昙石山遗址保护及博物馆、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等省重点项目建设,艺术家园工作进展情况,基建项目人员工作补贴,今年度扶持基层文化文物专项经费安排方案,欢庆十七大广场文艺活动,京剧院与四川驻榕办合建“四川综合楼”,有关人事工作等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福建大剧院、省昙石山遗址保护及博物馆、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等省重点项目建设

会议研究了福建大剧院、省昙石山遗址保护及博物馆、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等省重点项目建设。指出三个文化重点项目建设,省领导十分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总的看进度比较顺利。当前三个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强协调,组织好施工现场各工种进场与协同施工;要加快进度,按照福建大剧院明年5月份峻工、昙石山和博物馆建设今年底峻工并投入使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明年3月份一期完工的目标要求,安排工作计划;要加强监管,确保安全、进度、质量和资金合理使用。

会议原则同意福建大剧院台阶延伸改建,继续由省一建公司承建,以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工程造价按材料现价计价,并将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核后抓紧实施。昙石山遗址和博物馆缺编问题,要加强与省编办的沟通,并将有关情况呈报昙石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争取有关省领导的支持和解决;展馆布展和二期工程建设要加快推进。

      二、关于艺术家园遗留问题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听取了艺术家园遗留问题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认为艺术家园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关系到省直文化系统400多户住户的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加强协调、加快处理进度,寻找突破口,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会议议定,继续由陈立华同志负责,进一步加强艺术家园项目遗留问题处理的专门工作班子;抓紧艺术家园项目建设决算和物业管理遗留问题司法诉讼的同期推进;进一步摸清艺术家园项目建设资金情况和“甲供”情况。张立峰、刘必忠、杨明、魏锋、罗茂清等同志要集中一定精力,加快1—4号楼的工程决算、产权办理和5号楼账目清理工作。注意艺术家园防火安全。及时将主要工作情况向艺术家园住户公示,争取业主群众的支持理解。

三、关于2007年度扶持基层文化、文物专项经费安排

会议原则同意2007年度扶持基层文化、文物专项经费安排意见,要求按照会议议定的意见对今年度扶持基层文化文物专项经费作适当调整后尽快下达。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今年省委省政府“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国庆过后,邀请省发改委、财政厅组成检查组,分赴有关县(市、区)抽查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情况,督促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和建设项目及时完工。

      四、关于“欢庆十七大、海西展新姿”大型广场文艺活动安排

      会议决定在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为营造喜迎欢庆、隆重热烈的氛围,商请省委宣传部和福州市委、市政府、市文化局在福州市五一广场,隆重举办福建省、福州市“欢庆十七大、海西展新姿”大型广场文艺活动,活动历时一周,专业队伍与业余团体相结合,省属和福州市属艺术院团、文化馆及群众文艺团体共同组台演出,原则上每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安排一场演出。“海西重点建设项目摄影图片展”也将在此期间举行。

       五、关于福建京剧院“四川综合楼”建设和楼层分配

考虑到“四川综合楼”的规划审批等均已落实,会议原则同意福建京剧院与四川省政府驻福建办事处协商形成的“四川综合楼”建设及楼层分配方案。对于福建京剧院方面建设资金暂时缺口,可考虑委托代建、租借等方式过渡,具体办法由福建京剧院确定。

会议原则同意福建大剧院基建管理工作人员的补贴问题。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工作。(纪要另发)

   

 

    出席:宋闽旺、陈秋平、陈  朱、陈立华

    列席(有关议题):

赵建宏、王晓萌、苏荣华、卢鸿筠、周梅玉、

林云兴、郑国珍、李美乐、陈朝枝、薛向阳、

吕荣华、张立峰、林恭务、刘作玉、陈新华

    记录:苏功庭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王三运、唐国忠、汪毅夫同志,厅领导,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设区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7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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