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厅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2008-03-0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施《福建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按照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与要求,结合省文化厅和试点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实、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创造更多更好适合人民群众需求的文化产品为目标,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奠定良好基础。

(二)原则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坚持文化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文艺的“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的原则,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贯彻“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贯彻“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方针,深化艺术表演团体改革;贯彻“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遵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积极稳妥地把中央、省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

力争用一至两年完成省直文化单位试点工作。省图书馆要确定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明确服务目标、任务和责任,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准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评机制;要增加和改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投入,积极探索公共服务成本核算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歌舞剧院、省实验闽剧院、省人民艺术剧院、省京剧院的体制改革工作,实行“一团一策”,根据其不同的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和主营艺术品种的性质,确定具体的改革政策;进一步整合现有的创作、演出、人才和基础设施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作模式和艺术生产剧目奖励机制;改革现有的分配和投入方式,充分调动演职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建立艺术经营机制,提高开拓市场、服务社会的能力,条件成熟适时组建省级演艺集团。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要建立现代企业运作机制,通过发展电影院线和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建立起多主体投资电影院、多层次开发的二级市场的电影经营模式,形成全省统一开放、公开竞争、规范有序、依法经营的电影市场新格局。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福建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确定省直文化系统改革试点为:省歌舞剧院、省实验闽剧院、省人民艺术剧院、省京剧院、省图书馆、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六个单位。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的基础上,确定不同的运作模式,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人发[2007]78号),加强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文化部、人事部《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19号),大力推行聘用制度,着力转换用人机制,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工会、艺委会等作用,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形成改革合力。全省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也要认真学习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关注改革试点单位的改革实践和经验,主动与试点单位加强联系与沟通,条件成熟时积极参与改革。

六个试点单位的基本情况:

1、省图书馆编制数235名,实有人数220人,离退休人数63人;2006年总收入204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52.04万元,房屋租赁收入291.88万元)、年总支出183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2.14万元)。藏书量288万册(件),年接待读者流通量69.5万人次、外借图书91.8万册次、讲座97场2万人次。

2、四家院团的编制数共758名,实有人数为575人,离退休数为325人;2006年四院团经常性收入3217.85万元(其中:在职及离退人员经费2464.85万元,演出425场,演出收入483.45万元,财政演出挂钩补助177.55万元)。

(1)省歌舞剧院编制数302名,实有数226人(其中男满50周岁30人,女满45周岁13人),离退休人数99人;2006年经常性收入1453.37万元(其中:在职及离退人员经费1174.29万元,演出58场演出收入203.08万元,财政演出挂钩补助76万元)。2006年在职及离退人员经费支出1467万元,占经常性收入的100.9%;

(2)省实验闽剧院编制数146名,实有人数127人(其中男满50周岁10人,女满45周岁8人),离退休人数86人;2006年经常性收入876.18万元(其中:在职及离退人员经费696.35万元,演出160场演出收入131.33万元,财政演出挂钩补助48.5万元),2006年在职及离退人员经费支出893.6万元,占经常性收入的101.9%;

(3)省人民艺术剧院编制数150名,实有数105人(其中男满50周岁23人,女满45周岁17人),离退休人数66人;2006年经常性收入687.33万元(其中:在职及离退人员经费574.25万元,演出80场演出收入82.58万元,财政演出挂钩补助30.5万元),2006年在职及离退人员经费支出687.5万元,占经常性收入的100.02%;

(4)省京剧院编制数160名,实有人数117人(其中男满50周岁21人,女满45周岁8人),离退休人数74人;2006年经常性收入676.34万元(其中:在职及离退人员经费587.33万元,演出127场演出收入66.46万元,财政演出挂钩补助22.55万元),2006年在职及离退人员经费支出670.9万元,占经常性收入的99%;

3、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现有在职职工50人,离退休职工72人,2006年公司总收入268.42万元,总支出352.63万元,全年净亏损84.21万元。因行业政策性调整,电影市场持续低迷,从1996年至今已累计亏损2064.21多万元,原有的积累已基本花光,现已到比较困难阶段。

(一)四个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

    省歌舞剧院、省实验闽剧院、省人民艺术剧院、省京剧院作为省属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试点,继续深入进行内部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改变财政投入方式,确保原工资全额到位基础上,实行演出场次补贴和特殊剧种补贴,鼓励院团开拓演出市场;探索演出资源的多种整合方式,重塑市场主体,创造条件探索院团“转企改制”途径。以改革推动精品创作,创作更多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

1、院团实行“以编定岗,以岗定员,竞聘上岗、优胜劣汰”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管理制度,科学设岗,明确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实行按岗聘用,允许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推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或两年一签,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试行剧目制作人制、演出经纪人制和演员签约制,指挥首席等特殊岗位试行项目(剧目)聘任管理。

2、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各院团的实际情况建立各自的人事考勤制度、排练演出守则、年终考核制度、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等。实行解聘、辞聘制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解聘工作人员,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聘工作人员。稳步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可将受聘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委托政府人才中介机构管理,逐步建立起单位与受聘人员之间新型的人事关系。

3、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国家工资与演出、排练演出补贴并存的新分配机制,工效挂钩,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单位收入适当向一线演职员、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建立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有利于精品创作生产的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全体演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一业为主、多业化经营,拓展各项业务。省歌舞剧院与福建大剧院、省京剧院与凤凰剧场实行“团场合一,产销一体”的形式进行资源,人才优化配置。省人民艺术剧院和省实验闽剧院各组建增设青年演出团。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试点院团可以组建新办文化企业,实行“一团两制”。建立市场化的创作演出经营机制,归并增设内部机构,以市场为导向组织产品生产,形成创作、生产、营销体系。增强成本观念,搞好成本核算,实施成本控制,增强生产能力,扩大利润空间。对于从事的艺术品种具有大众消费特征,有较强市场需求的,可以探索部分转企改制,积极创造条件吸纳外部资金转制为股份制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院(团)的股份制改造。

5、院团每年应无偿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场次演出(暂定每月两场),在此基础上,实行演出场次补贴和特殊剧种补贴。鼓励剧团深入农村、部队、学校、企业等开展演出,开拓演出市场,丰富基层文化生活。

6、积极探索完善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采取委任、聘任、选任、考任等多种任用形式,按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拔方法,建立健全院(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二)省图书馆的改革

省图书馆在原来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发展模式,并以此探索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1、以岗位管理为重点,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第一,按需设岗,分类管理。根据工作性质将全馆的岗位分为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服务三大类,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第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建立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聘用制度,制定聘用办法。通过考试、答辩、考核等程序竞争上岗。第三,明确目标,分级考核。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分离,择优聘任,签订聘约。根据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文化部《关于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针对岗位要求和不同人员的具体情况,既可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既可短期聘用,也可长期聘用。

2、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将管理、技术、责任等纳入分配要素,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试行以岗位质量为主体,其他各种要素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可在上级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形式。

3、坚持公益性办馆原则,改善读者服务。始终把改革的最终目标定位在改善服务,积极拓展服务空间,创新服务模式,突出服务的科技含量,深化服务内涵。突出公益性、开放性和数字化的服务特点,不断扩大数字资源服务,形成以共建共享为目标的文献信息资源服务网络。开通数字资源门户网站,实现信息检索、服务、推送的一站式服务。加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立足资源库建设,推进各地网点建设。制定公共图书馆服务质量标准,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准的读者绩效考评机制。

(三)省电影公司的改革

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作为“转企改制”的单位,要按照国办《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105号),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和不良资产的核销工作,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等,实施转企改制全部或主要改革步骤。深入推进单位内部改革,整合内设机构,定岗定员,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员工上岗实行双向选择,合理分流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任期制和年薪制。适应市场需求,转换经营机制,拓展经营领域,重塑市场主体,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电影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自主经营为前提的电影发行放映新模式,建立多主体投资电影院、多层次开发二级市场的电影经营新理念。提升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全国发行行业中的地位,提升中兴电影院线在全国院线行业中知名度,提升我省主流影院在全国放映行业中的影响力。建立发展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推进农村电影“2131”工程上新台阶。条件成熟,适时组建“福建省电影发行放映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革。

(四)理顺省文化厅与试点单位责、权、利关系,实行目标责任制

省文化厅将与六个试点单位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必须完成的创作演出和事业发展任务。建立对试点单位工作绩效评估机制,考察改革试点每个阶段生产、流通、受众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监督考核与奖惩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劳动用工、人员聘用等问题。

六个试点单位要根据以上总体设计方案和原则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一团(单位)一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

三、组织机构和实施步骤

省文化厅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宋闽旺为组长,陈秋平、陈朱、陈立华三位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艺术处、社文处、市场处、纪检监察室及试点单位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立华副厅长兼任,抽调相关处室和院团人员组成。

200610月—20078月,制订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论证、修订方案,呈报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并安排实施前的动员、座谈、宣传等筹备工作。

20079—200712月,试点单位按各自的改革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0081月—20086月,完善各试点单位改革工作。

2008年年底前整体上完成试点工作。

 

 

                          2007125

[返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