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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编制本指南。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将根据情况及时修改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福建文化厅网上查阅本指南。福建省文化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厅办公室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制发的相关业务处(室、局)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一、主动公开部分(一)公开范围 1、省文化厅领导,主要职能,内设部门及其职能,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由厅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提供); 2、 文化行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厅办公室提供); 3、文化发展专项规划、工作总结和计划(由厅办公室、计财处提供);4、文化文物年度统计信息(由厅计财处、市场处、省文物局提供);5、文化文物专项经费预算、决算报告(由厅计财处、省文物局提供);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由厅计财处提供);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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