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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大厅 > 文物局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来源:福建省文化厅   2009年08月28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审批事项: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事项编码 003591395A23000 
*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申请条件: (1)建设工程位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或个人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及建设控制地带(包括相应的建设控制要求),建设工程的情况说明 [编号:003591395A23000_01]
  原件 1份
2、申请单位(或个人)作为法人实体的相关证明材料 [编号:003591395A23000_02]
  复印件 1份
3、建设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编号:003591395A23000_03]
  复印件 1份
4、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建设工程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关系图 [编号:003591395A23000_04]
  原件 1份
5、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工程相关图纸及说明 [编号:003591395A23000_05]
  原件 1份
6、文物保护单位所在的市、县(区)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编号:003591395A23000_06]
  原件 1份
7、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编号:003591395A23000_07]
  原件 1份
办理流程: 受理-处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发 
过程图释:
受理
文物局审核
文物局签发
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省文化厅 
受理地址: 省文物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117109 
联系人:  林小燕 
监督投诉:  0591-87116640,87118170,8711816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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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互: 联动数据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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