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办〔2010〕57号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若干意见
各设区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意见》通知的有关要求,确保厉行节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省文化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
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境 )参加各类公务活动,不得有请必到,不得接受海外华人华侨个人邀请。邀请单位应业务对口,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2010年厅机关因公出国(境)人数要在2009年的基础上压缩10%。严格执行考察访问类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以上不超过12天,离抵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时间。严禁以各种名义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包括未报批的“申根国家”和互免签证国家。
加强对出访经费的预算管理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完善因公团组出国(境)情况跟踪和评估机制。201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支付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交流出访专项经费不落实的,自筹不足的,出访活动原则上不予批准。
落实证照集中管理制度。因公出国(境)证件应在回国(境)七天内交证照保管处室统一上交注销。逾期不交或不执行证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暂停其出国(境)执行公务。
二、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从严公务用车配备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车辆,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厅属各单位购买小汽车,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应尽可能在现有车辆中调剂解决用车;厅机关新购置车辆要严格实行审批和政府集中采购,杜绝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积极推广使用国产、小排量、经济型轿车。
从严公务用车经费预算。厅机关2010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厅机关车辆购买实行经费零增长,运行管理支出力争再压缩5-8%。
从严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由厅办公室牵头,进一步细化完善车辆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如定点保险、加油、维修、养护制度;按月按车公里核算单车用油指标制度;机关公务车使用情况和派车单派遣制度;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公示制度;公务用车停放地点登记制度等。
从严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和监督制度,非执行特殊业务和接待业务,领导干部不准擅自乘坐超标车,超标车也不得变相作为单位的公务车;领导干部不得私驾公车;要按照规定,适时对公务车辆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改革公务接待和差旅制度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经费预算上,厅机关2010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在公务接待审批上,严格落实审批手续,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食宿标准和陪同人员,禁止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在公务接待形式上,提倡自助餐,逐步建立健全完善定点接待、一单一批、按单结算制度;在公务接待改革方面,在厅机关积极推行使用公务卡,并将公务接待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杜绝使用现金直接支付;在公务接待管理上,由厅办公室牵头,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控制差旅支出。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利用厅OA政务网平台发文,能够使用电话、传真、联络沟通解决工作问题的,尽量不出差,减少差旅费开支;参加省外会议和活动以及到市县的调研活动、评比检查、公务往来等,应尽量给予压缩;机关各处(室 、局)对下调研活动应提前向厅领导申报,由文化厅统筹安排,减少下基层的规模、人数以及次数,以压减公用经费,减轻基层接待负担。
严格执行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差旅食宿标准;严格审核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的费用支出,不得报销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同学会等各种联谊活动的费用;严禁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用公款请客送礼。
四、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从严控制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厅属单位现有办公楼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现有办公楼未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原则上应从现有办公用房总量中调剂解决;现有办公楼除正常维修外,不得进行装修。
五、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从严控制各项专项会议。厅机关各处(室 、局)及厅属单位应严格压缩全省性的专项会议,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的,需报厅领导批准;经费较2009年预算压缩10%;各类会议经费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厅机关各处(室、局)及厅属单位召开的年度工作例会,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预算经费,经批准确需召开的,应严格会议预算,先批后开,经费从各业务专项中列支。
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控制各类庆典、节会、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和广场性活动,除经厅党组批准举办的工程奠基、竣工典礼等重大庆典活动外,其他一般性的庆典活动原则上不准举办,经批准同意举办的,仪式一律从简,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厅机关各处(室 、局)及厅属单位举办各类艺术、社文展演、会演等活动一律从俭,严格经费预算,厉行节约。
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从严控制办公用品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其规定,对达到政府采购法定标准的采购项目一律实行政府公开采购,对于未达到政府采购法定标准的采购项目,由厅办公室按照性价比最高原则实行统一采购,执行四登记制度,即电脑耗材登记、复印(打印)资料登记、办公用纸登记、办公日用品登记。处室耗材,由专人到办公室领取并登记签字;由厅办公室、计财处牵头,进一步细化完善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和使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厅本级办公经费预算在去年压缩5%的基础上,再压减一般性支出5%;倡导节约用电用水,一是节约空调用电,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进一步加强监管。计财处要加强对财务的日常监管,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完善防止“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切实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要将厉行节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好;要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定期汇总费用开支,每半年或季度将文印费、通讯邮寄费、接待费、差旅费、车辆燃修费等各项支出情况公开,增强经费支出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要适时组织开展厉行节约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对违反规定和意见的,及时严肃处理。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抄送:文化部纪检组、省纪委办公厅、省直纪工委。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8月31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