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一年。全省文化工作总的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以及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的部署,按照“四求先行”、“四个重在”、“四个带动”的要求,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六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建设经验,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和“服务海西、文化强省、项目(品牌)带动、改革创新、加强管理”的文化部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福建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古田会议召开80周年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实施5周年。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系统科学发展、“四求先行”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文化系统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按照中央及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继续抓好省直文化系统第一批开展活动的34个厅属单位和厅机关的学习实践活动,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认真抓好第二批三个单位的实践活动。坚持厅党组学习中心组制度,举办支部书记学习班,深化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科学发展观忠实的信仰者和执行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增强信心、创新业绩,主动融入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纪念古田会议召开80周年两大系列文化活动,举办第四届福建艺术节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纪念古田会议召开80周年为主线,举办第四届福建艺术节。组织创作一批反映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海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两岸深厚“五缘”关系的艺术作品和文化活动。组织创作“海西欢歌”福建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晚会及艺术成果展演月活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书画作品展、摄影图片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福建古代文明之光》更新展出等各类文物展,组织评审近十年来福建省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文物科研等方面的重大成就。组织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举办“走进红土地”系列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古田会议会址及相关革命旧址的维修保护,运用文化的多样形式纪念古田会议召开80周年,进一步提升全省革命文物陈列展示水平,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古田会议召开8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实施5周年等浓厚氛围,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
积极启动申办2013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的筹备工作。参照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制定并实施我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建设方案,选送作品参评2008—2009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繁荣艺术创作,举办第24届全省戏剧会演现代戏专场和戏剧会演剧本征文活动。推动以省属艺术院团为主体的艺术创作,推进大型民俗歌舞《闽韵流芳》、歌剧《土楼》、交响音诗《八闽画卷》、话剧《我的父母之乡》、闽剧《别妻书》《七色石》、越剧《倩女幽魂》等剧目的创作;加工修改一批重点剧目。扶持数字电影《土楼故里》摄制。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五个一工程”奖评选、2010年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剧目选拔、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优秀剧目献礼演出和美术成就展、参评重大历史题材艺术创作工程、全国京剧现代戏优秀剧目展演、第六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第三届全国地方戏南北片优秀剧目展演、第八届全国舞蹈比赛、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优秀群众合唱歌曲征集活动、第十一届中国老年合唱节、第三届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和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等国家级艺术赛事活动。加紧筹备2010年上海世博会“福建周”系列文艺演出活动我省参演节目和2010年我省承办的全国特奥会文艺演出。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机遇,统筹协调城乡文化发展,推动文化工作重心下移。继续抓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地完成2007年度和2008年度建设项目,组织好2008年底和2009年度国家安排的苏区7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继续组织村级文化协管员业务培训。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抓好八个国家级和十个省级试点县(市、区)支中心的建设与优质服务,适时召开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现场交流会。组织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数据建设,完成《闽南文化》数据库建设,启动《福建舞台艺术》数据库建设项目和艺术档案工作,做好《客家文化》、《畲族文化》、《福建民间工艺》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送戏送书下乡工程、图书馆延伸服务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艺术扶贫工程、高雅艺术海西校园行、省会城市剧场资源共建共享、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乡)名村建设等各项文化惠民工程。做好相关工作,迎接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推进全省县(市、区)图书馆和乡镇图书室的援建工作和各级艺术馆、文化馆业务建设。积极促进省相关部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和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经费。落实好文化部门援藏、援疆、援宁、援彭等相关工作任务。
加强省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带动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前期、在建、建成、贮备),推进省少儿图书馆、省昙石山遗址保护和博物馆二期、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省图书馆古籍书库扩建、等项目建设,完成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搬迁工作。促成福建京剧院排练场、福建人民艺术剧院剧场排练综合楼、省杂技团训练基地、省芳华越剧团综合楼改扩建等项目动工。加快省实验闽剧院新院址、省图书馆装修改造和二期工程等项目进度。加紧省美术馆、省艺术馆、福建艺术研究院新址前期科研工作。支持各地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四、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形成全系统改革创新态势
各地、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推进以艺术院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服务机制改革、省文化厅机关内设机构“三定”和职能调整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省属艺术院团特别是四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院团改革试点方案。推动艺术院团附设的各类剧场、影剧院的市场运作和开发,做好剧节目定时定点演出与下基层服务工作。逐步完善艺术院团演出补贴制度。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实施岗位管理、竞争上岗和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医保等工作。推进具备条件的艺术院团转企改制。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服务机制改革。推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和纪念馆按照各自服务特点,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目的,推进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文化部门政策法规工作,组织行业专题调研,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参照国务院“三定”方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电影、动漫、音像、网络游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方面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及与之相关的交接工作。推进新一轮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新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推进行政审批方式的改革,实施网上审批;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省文化厅机关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落实好相关工作。
落实并加紧实施《文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共建协议》和年度部省会商机制。规范和改进文艺评奖,建立制度化的文化评奖体系,确立具有权威性和广泛认可度的政府部门重大文化活动体系,促进文化评奖、文化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和完善文化行业相关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文化创新,做好文化科技工作,推荐项目参评第三届文化部创新奖。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出台或落实与文化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税收减免、人员分流安置、国有资产管理相配套的政策。用好用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化优惠政策,落实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建设、民族原创网络游戏产业发展和我省创意产业和动漫产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加快福建文化产业发展,繁荣规范文化市场
健全和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配合省里制定出台《福建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组织文化产业相关单位参加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文化产业博览会,开展以演艺娱乐业、动漫游戏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调研,组织评选命名第四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结集汇编《福建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录》。加大各类文化经营企业的扶持和指导力度,促进各类文化企业在健康发展中逐步做大做强,指导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福建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落实文化部艺术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计划,培育繁荣艺术品市场,探索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合理利用和生产性保护,推动相关演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的发展。继续办好第二届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适时组织文化市场执法交叉检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高科技手段,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监控平台建设。加强以互联网经营服务场所、演出、网吧、文化娱乐、游戏、动漫等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管理,查处打击各类文化市场违规违法行为。
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组织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并审议通过《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完成《福建省涉台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完成一批重点涉台文物项目的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的编制,推动一批重点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继续做好“武夷山”、“福建土楼”世界遗产地监测和保护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福建土楼”保护总体规划纲要。积极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启动厦门鼓浪屿、福建船政建筑群、闽东北贯木拱廊桥等新项目申报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工作。开展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评选和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活动,按时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举办阶段性成果展。继续组织开展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启动福建省“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项目建设。做好配合基本建设工程抢救性保护和考古、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调查和福建沿海水下考古调查工作,启动城村汉城遗址、德化窑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工程项目。加强文物执法和行业监管,密切联系公安、海关、边防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文博单位的安防、技防水平,确保文物安全。
以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古籍普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示范点建设和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并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提供基础性数据;推荐有关项目和传承人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制定《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跟踪“南音”、“中国乌龙茶制作工艺”和“妈祖信俗”申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木拱廊桥制作工艺”申报急需保护的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力争取得较好成绩。深入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制定并完成《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建设方案》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管理办法》,扎实推进首批示范点(示范园区)建设。组织好传统民俗节庆活动,推荐项目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传统技艺大展、第二届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等活动。组织好全省古籍普查,做好全国第二批古籍名录和古籍保护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推动古籍保护工作在全省展开。加强艺术科研工作,与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共建福建地方戏曲研究基地,推荐艺术科研项目参加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评审。
七、拓展对台港澳和对外文化交流,扩大福建文化在海内外的影响
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和海西建设大局,按照“突出台港澳、巩固东南亚、拓展欧美日非”的工作思路,有效整合、统筹和协调全省文化交流资源,进一步加强我省对台港澳和对外文化交流。加强以闽、台、港、澳为主体的两岸四地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荐项目参加文化部举办的“中华文化精品港澳行”、“艺海流金”、“香江明月夜”、“两岸城市艺术节”等活动。积极筹划澳门回归十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参与五省区“紫荆龙情在江西”电视综合文艺晚会。与文化部共同筹划“福建文化宝岛行”3月中旬入岛参加台中“妈祖文化节”及台湾北、中、南部巡回交流;4月底赴台南参加“郑成功文化节”系列交流活动。参与办好“海峡论坛”等相关文化活动。办好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第十一届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第三届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等系列文化交流活动。
根据文化部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计划,努力促成我省特色剧种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在比利时举办的欧罗巴利亚艺术节、为中美建交30周年在美国举办的中国文化周等国家级重点文化交流项目。继续与法国下诺曼底大区商洽省区文化合作交流项目,推荐有关团组和项目参加在海外举办的“中国春节”品牌活动。积极促进参与叙利亚“丝绸之路”艺术节活动。积极推荐项目和团组参加文化部在北京、上海等地举办的系列重大国际性艺术交流活动,促成省内重要文化团组赴海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八、深化党风廉政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海西文化建设基本保障
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和契机,进一步加强省直文化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从严治党,科学施政。认真筹备并迎接省直机关第五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创建省直机关第十届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文明行业考评工作。加强省直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培养文化艺术人才、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行政管理青年后备人才,推荐一批优秀艺术家、专家和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参评全国文化系统百名杰出艺术家、百名杰出专家以及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重视优秀后备人才和青年业务骨干的培养,加强厅机关公务员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实施全省文化系统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加强计划财务工作,着手谋划“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文化统计、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广开财源,增强投入,厉行节约,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和项目。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办好“海西清风颂”廉政文艺晚会。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各项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项目、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办理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实施绩效管理。做好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指示的督办落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行政。加强文化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文化信息报送力度,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文化系统平安创建工作,重视安全生产,维护好全系统和谐稳定。团结文化系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文化系统工、青、妇等群团作用,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政治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关照老同志,形成推动文化发展的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