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艺〔2010〕45号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25届戏剧
会演剧本征文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与出版(文化新闻出版)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已原则同意2012年在龙岩市举办“第五届福建艺术节”。由福建省文化厅主办的三年一度的福建省第25届戏剧会演也将随之于2012年举行。为展示福建跨越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的宏伟业绩,揭示伟大时代人们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情感生活,为新一届会演创作更多的优秀剧本,推动福建戏剧创作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省第25届戏剧会演剧本征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坚持“三并举”的方针,凡新创作的新编古代戏、现代戏、整理改编传统戏都可以投稿应征。明年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尤其需要反映现实生活和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作品,需要反映福建跨越发展和展现八闽文化特色题材的作品。
2、应征剧本原则上需为新创作品,其门类可涵盖戏曲、话剧、歌剧(含音乐剧)、舞剧、木偶剧、儿童剧等。
已经参加过省里其它重大艺术创作活动的剧本,必须进行重大修改并得到明显提高。使用这类剧本参加征文活动者,应事先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组委会批准后方可参加征文活动。
二、本次征文活动自即日起开始,至2011年3月31日截稿。请各设区市文化局加强组织,广泛宣传,发动更多的戏剧工作者与文艺爱好者踊跃参加。征文结束后,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金与证书。优秀剧本将由我厅推荐给省内剧团(含民营院团)排演,并支付相应稿酬。热忱欢迎全国剧作家参加征文活动。
三、应征作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福建省艺术研究院。使用邮寄方式者,应同时提交应征作品的电子文档(word),并在信封背面注明“福建省第25届戏剧会演征文剧本”字样。
四、联系方式:福建省艺术研究院戏剧创作研究室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83号
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0591-87671457
电子邮箱: fjjms@126·com
联系人:周明、方李珍、邱剑颖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