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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召开世博会“福建周”演出活动表彰会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文化厅   2010年08月13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闽文艺〔201043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召开世博会“福建周”

演出活动表彰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与出版(文化新闻出版)局、福建师范大学、厅属有关单位:

上海世博会“福建周活动周”系列文艺演出活动于62872举行。此次演出活动,在全省专业艺术院团、民间文艺团体、文化馆、艺术馆、高校等32个单位500位演职员的密切合作和辛勤努力下,共演出近50场。富有福建文化特色的节目和精湛的艺术表演,演绎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展现了加快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美好景象,给中外游客留下了深刻而又美好的印象,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总结福建周文艺演出经费,表彰先进,经研究,定于820日下午在福州召开“世博会‘福建活动周’系列文艺演出活动表彰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820下午4:00

2、会议地点:西湖宾馆贵宾楼二楼清风厅

3、报到时间、地点:外地参会人员请于820下午3:00前到西湖宾馆贵宾楼报到

(联系人:郭秀琴13805008362;傅朝荣13805085376

二、参会人员

1、文化厅世博会福建周各工作组负责人;

2、各设区市文化局分管领导一位;

3、福建周演出主创人员;

4、省属院团及省属有关单位领导:

省属6院团和艺术职业学院领导各一名,福建师范大学领导一名;

5、地市参演部分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局、连江县科技文体局各一名。

厦门市:厦门歌仔戏剧团、厦门南乐团各一名。

漳州市:漳州市艺术学校一名。

泉州市:泉州市木偶剧团、泉州南音乐团、福建省梨园剧团、鲤城区文体局、晋江市高甲戏剧团、晋江木偶剧团各一名。

莆田市:福建省莆仙戏剧院、莆田学院各一名。

三明市:三明市歌舞团一名。

龙岩市:龙岩市汉剧团一名。

 

                         OO年八月十三日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813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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