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我们一方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法规和政策办事,对中央负责;另一方面,通过耐心细致的走访调研、开诚布公的交流谈心,了解员工的具体利益诉求,倾听群众的改革建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对职工负责。
争取政策支持与发挥自身能动性相结合。我们坚持奔走、呼吁,积极争取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和北京市有关方面的支持,落实有关政策。与此同时,我们引导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就要学会抢占先机,主动利用市场力量来加快自身发展,通过发展让职工享受到改革成果。
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我们推动四家集团公司在改制的同时,认真开展组织结构优化、岗位制度设计、职位竞聘、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实现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凭业绩、看贡献、重能力,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大幅度提升,一线职工收入明显提高。职工的发展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成为深化改革的有力杠杆。
总结经验与探索创新相结合。在很多工作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我们在推动四家集团公司深化改革中不断探索创新。比如,第一次在“事转企”改革中,把制定人员身份转换方案列入必经规程;第一次实现以职工代表大会形式集中反映职工正当利益诉求;第一次为改革单位聘请转企改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改革方案制定与实施。这些重要创新,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记者:四家集团公司深化改革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开展?
欧阳坚:我们要抓紧完成转制单位事业法人注销程序,全面实现“可核查,不可逆”。与此同时,我们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切实帮助转制企业培养和引入人才,为转制单位加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还要抓紧制定转制过渡期企业管理与考核办法,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四家集团公司完成转制以后,将着手推进股份制改造,其中符合条件的公司,我们将帮助早日实现上市融资。
欧阳坚:在以往的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中,一些地方通过借、留、造等手段“新壳装旧人”的做法,有其产生的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环境因素,也曾为减少改革阻力、推进改革试点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是,说到底还是不彻底的改革。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一步步深入,随着各方面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改革”的弊端也日渐凸显。
首先,这样转来的文化“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壳”,仍然躺在政府的怀抱里。这样的企业缺乏主动面向市场求发展的动力和压力,难以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营机制。其次,“脚踩两只船”,让同一单位内企业身份的员工与事业身份的员工“同工不同酬”,在社会保障、职业发展前景存在种种不平等,难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三,由于“事转企”改革不彻底,使事企分开、管办分离难以彻底实现,为政府职能的转变设置了障碍。最后,不彻底的改革为“开倒车”留了退路,消磨了改革的成效,当然也影响了改革的声誉。
记者:您刚才一再提到“可核查、不可逆”,这个专业术语在文化体制改革领域,有什么具体的含义呢?
欧阳坚:“可核查、不可逆”,既是中央对规范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明确指示,也是文化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要实现“可核查、不可逆”,我认为要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可核查、不可逆”的目标是彻底转制。转企改制不等于改革的完成,也不意味着成为当然合格的市场主体。已转制的各类文化企业一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尽快形成面向市场的体制机制,早日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
其次,“可核查、不可逆”的保障是依法合规。改革必然涉及复杂的利益调整。要使改革平稳顺利地推进,就必须严格依照政策规范运作,清除“逆转”因素,确保不走“回头路”。
再次,“可核查、不可逆”的前提是程序公开。只有认真履行民主程序,确保职工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使所有的改革措施都在阳光下进行,才能确保改革进程公开透明、监督到位、规范有序。
最后,“可核查、不可逆”的根本动力是加快发展。只有充分用好彻底转制所创造的体制机制优势,使真转真改单位比“假改”“半改”单位有更好的发展势头、更快的发展速度,才能为真转真改的企业增强信心,消除顾虑。
着手推进股份制改造 早日实现上市融资
记者:文化部此次深化转企改制工作中,有哪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欧阳坚:此次四家集团公司深化转企改制工作的经验,总结起来主要有四个“结合”。
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我们一方面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法规和政策办事,对中央负责;另一方面,通过耐心细致的走访调研、开诚布公的交流谈心,了解员工的具体利益诉求,倾听群众的改革建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对职工负责。
争取政策支持与发挥自身能动性相结合。我们坚持奔走、呼吁,积极争取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和北京市有关方面的支持,落实有关政策。与此同时,我们引导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就要学会抢占先机,主动利用市场力量来加快自身发展,通过发展让职工享受到改革成果。
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我们推动四家集团公司在改制的同时,认真开展组织结构优化、岗位制度设计、职位竞聘、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实现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凭业绩、看贡献、重能力,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大幅度提升,一线职工收入明显提高。职工的发展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成为深化改革的有力杠杆。
总结经验与探索创新相结合。在很多工作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我们在推动四家集团公司深化改革中不断探索创新。比如,第一次在“事转企”改革中,把制定人员身份转换方案列入必经规程;第一次实现以职工代表大会形式集中反映职工正当利益诉求;第一次为改革单位聘请转企改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改革方案制定与实施。这些重要创新,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记者:四家集团公司深化改革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开展?
欧阳坚:我们要抓紧完成转制单位事业法人注销程序,全面实现“可核查,不可逆”。与此同时,我们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切实帮助转制企业培养和引入人才,为转制单位加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还要抓紧制定转制过渡期企业管理与考核办法,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四家集团公司完成转制以后,将着手推进股份制改造,其中符合条件的公司,我们将帮助早日实现上市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