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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同意克罗地亚钢琴家马克西姆增加到福建演出的复函
  来源:福建省文化厅   2010年08月19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闽文市〔2010158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同意

克罗地亚钢琴家马克西姆增加到福建演出的复函

 

福州东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文化部文市函20101581号批复及你公司的申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和天津市艺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合作,邀请克罗地亚钢琴家马克西姆2010920增加到福州市福建大剧院,930增加到厦门市工人体育馆各演出一场,共演出两场。

你公司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好演出活动,确保安全并依法纳税。演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规定及时报批。

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函复。

 

 

 

OO八月十九日

 

 

抄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公安厅,

福州市、厦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地税

局,省文化稽查总队,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思明区

文体局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9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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