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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同意菲律宾艺员METILLO
CHERYL到福州市演出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文化厅   2010年08月13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闽文市〔2010156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同意菲律宾艺员

METILLO CHERYL到福州市演出的批复

 

福州瞳创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菲律宾艺员METILLO CHERYL2010921231期间到福州市鼓楼区派提咖啡屋演出。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好演出活动,确保安全并依法纳税。演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规定及时报批。

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OO八月十三日

 

 

抄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公安厅,

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地税局,省文化稽

查总队,福州市鼓楼区文体局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3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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