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市〔2010〕155号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同意外籍艺员
TUROVA YULIA等六人到晋江市演出的批复
福建省泉州明星演艺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俄罗斯艺员TUROVA YULIA、MIGALOVA TATIANA,哈萨克斯坦艺员LOMAKINA YEKATERINA、NEMTYREVA MARINA,吉尔吉斯斯坦艺员MINGAZOVA LAURA、BAIGANALIEVA SALTANAT等六人,于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好演出活动,确保安全并依法纳税。演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规定及时报批。
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O一O年
抄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公安厅,
泉州市文化局、公安局、地税局,省文化稽查总队,
晋江市文体局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