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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申请举办2010年秋季艺术品拍卖会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文化厅   2010年08月18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闽文物2010148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申请举办2010年秋季艺术品拍卖会的批复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举办2010年秋季艺术品拍卖会的《拍卖申请报告》[2001)厦特拍文字第007]收悉。

根据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经征求省文管会文物鉴定小组意见,我厅对你公司提供的拟作为拍卖标的的143件物品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拍卖清单中第17424653619093117133号等九件拍品不符合规定,予以撤拍,其余134件物品准予2010828日在厦门温德姆大酒店举办的“2010年秋季艺术品拍卖会”上拍卖。请你公司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天内,将该次拍卖记录报省文物局。

特此批复。            

 

 

OO年八月十八日

 

 

抄送:国家文物局,厦门市文化局、市工商局,省拍卖行业协会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818日印发

(共印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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