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物字〔2010〕166号
各设区市文化与出版(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局、文管办、省文化厅直属各文博单位:
为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国家文物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作用的意见》(文物政发〔2010〕2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以免费开放为契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广泛联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志愿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要切实把组织、协调志愿者开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主动为志愿者通报信息,搭建参与工作的平台,感动并带动更多的志愿者积极参与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作用的意见》(文物政发〔2010〕28号)
福建省文物局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