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宣传部、文化(文化与出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文体)局:
为加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经研究,决定对纳入2008年、2009年免费开放名单的博物馆、纪念馆省级以上(含省级)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专项资金是否按省下达额度及时进行分配;资金支出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用途;是否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使用的成效。
二、检查时限
2008、2009年两个年度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在各县(市、区)上报自查材料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省财政、宣传、文化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检查。
四、检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2010年7月25日至8月15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内容组织自查,填报《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附后),并根据自查情况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二)重点检查阶段。根据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自查材料采用两种方式报送,纸质正式文件请于
省财政厅电子邮箱:heather928@163.com
省委宣传部电子邮箱:fjshxc@163.com
省文物局电子邮箱:xxj@fjww.org
联系人:省财政厅 苟红梅 电话:0591-87097748
省委宣传部 苏生财 电话:0591-87824898
省文物局 邢新建 电话:0591-87118172
附件:1.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
2.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
3.2008、2009年度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名单(不发县市)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文化厅
二O一O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