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福建大剧院四层走廊的利用,经我院研究决定对画廊进行装修,并对外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大剧院四层画廊装修工程
二、施工内容:
画廊装修工程含展柜、墙面、吊顶、隔断、管线辅设、照明、插座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三、工期要求:
自中标之日起,总工期为20日历天,必须于
四、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不低于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五、报价形式:
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总价款不得高于控制价440234元,否则视为废标。
六、报名携带资料
带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书和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单位将不再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用信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1、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书和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它
1、报名时间:
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30。
2、报名地点:福建大剧院办公室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任先生 林先生
5、联系电话:88593035 87118012
福建大剧院
二O一O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