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财〔2010〕86号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实施意见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预算不够完整,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完整性,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财政支出进度的情况通报》(财预[2010]48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实施意见》(闽财预[2010]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完善预算编制,夯实预算执行基础
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要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一) 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
要准确编报一般预算收入。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按规定应列入预算的税收及非税收入,应足额列入,不得隐瞒、少列。应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收入的主要有:艺术学院学生学费;省属六院团演出收入;剧场出租及经营收入;店面出租收入;房屋出租收入;演出中介收入;各项管理费、代理费、代办费、职称评审费;艺术考级收入等。厅机关及厅属各预算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要根据上年度预算外收入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和合同约定,尽量准确地预估下一年度的收入数,并如实填报。
(二) 提高支出预算到位率
厅计财处从细化部门预算入手,按照精细化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严格控制待分配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文化文物的相关业务,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同时,要加快预算待分配经费和追加经费的项目库建设。厅机关各处(室、局)对各自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也要建立相应的项目库。建立并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预算单位,要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应严格按照定额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提高精细化水平,做好项目评估的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对跨年度项目要根据项目进度分年安排,推动重大项目的滚动管理。
(三) 统筹安排结转和结余资金
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对于超过两年、因特殊原因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财政性结余和结转资金,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预算单位,应当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主动提出调整意见,优先用于安排本单位项目支出。没有及时上报或者主动提出调整意见的,省财政厅视情况予以追减收回,统筹用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支出。
二、 及时批复、下达预算,促进财政支出均衡化
(一) 依法及时批复年初预算
省财政厅应当自省人大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厅本级预算。厅计财处应当自省财政厅批复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单位预算。
(二) 加强待分配资金管理
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年初待分配资金管理,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意见,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资金的细化安排意见和指标下达工作。年初预算的待分配资金,主要是“全省地市文物保护维修专项经费”和“海峡西岸文化及五有建设规划专项”经费,厅计财处将按照4月初下发通知、
(三) 规范追加预算支出程序
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预算单位年度执行中,需追加的预算支出,除特殊事项外应在
三、 规范预算资金支付管理
(一) 及时拨付预算资金
厅机关用款处室或厅属用款单位要提前申报预算申请,厅计财处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拨付;对于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等经费的支出,厅计财处严格按照制度标准,细化各项预算;严格政府采购制度,凡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必须依法招投标;对一些重大活动的特殊项目,厅计财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订经费管理办法,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及时拨付资金。
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预算单位要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于每年3月中旬报厅计财处备案。厅计财处将按照预算申请及时审核、下达用款额度或支付,加强预算的预见性、计划性,避免盲目性、滞后性。同时,要加强资金支付管理,防止超预算、超进度拨款。
五、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预算执行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 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
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局)和厅属各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将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完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在全系统形成由下至上,上下联动,处室互动的良性运转机制。
(二) 加强预算执行分析
厅属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密切关注影响财政预算执行的各种因素,对财政收支趋势及早做出判断,及时提出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要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的督促检查工作,加大对下文化、文物补助经费的监控力度,促进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切实加快执行进度。
(三) 建立支出进度通报制度
厅计财处要对厅本级、厅属各单位实行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同时推进网上公示,明确单位(处室)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推动全系统共同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对预算支出进度管理不力的厅属单位要限期整改。
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要意义,厅计财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理财,推进预算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把预算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抄送:省财政厅预算处、教科文处,省审计厅科文体处,
文化部财务司预算财务处。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8月3日印发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