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财〔2010〕81号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申请将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旧校址产权划拨给省文化厅的函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遵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已搬迁至闽侯新校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推进部分省属文化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的会议纪要》([2010]76号)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白马北路老校区地块上建设福建闽剧艺术中心、福建杂技训练中心项目。该项目由我厅统一组织实施。为此,申请将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白马北路老校区土地使用权共计面积14043.33平方米(约21.04亩)划拨我厅,以便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等工作的进行。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印发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