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业务之窗
|
网上办事
|
公众参与
|
公共服务
|
党的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化动态 > 省厅快讯  
我省部署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
  来源:福建日报   2010年07月09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8日,第三次全省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总结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情况,部署全省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桦对全省文物普查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肯定,向一线普查队员表示慰问。她说,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提前完成了国家布置的实地调查阶段普查任务,并在创新工作机制、培养专业队伍、增强工作实效、扩大工作成果等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和创新,发现了一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新型历史文化遗产,实地登记和新发现文物点数量居全国前列。

    陈桦强调,福建是文物大省,文物普查是省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保护和利用福建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工作。文物普查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文物资源数据平台、加强文物保护和成果利用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周密实施,加强保障,善始善终落实文物普查目标责任制,确保普查质量和普查成果真实可信。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已登记文物的保护工作,认真复核此次洪灾中受损文物点的普查数据,抓紧抢救修复受损文物,其中受损严重的国家级文物要集中人力、物力首先修复。要加快建设文物资源数据平台和档案资料库,在各地博物馆中设立文物普查标本库房,运用现代科技保存普查原始素材及对各处文物点的监管,促进普查成果转化;要持续扩大宣传,增强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主体责任感,为全面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 [关闭]
主办:福建省文化厅 承办: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闽ICP备09009574号
制作与维护:福建长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c)2009 福建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