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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中心组深入学习“创先争优”有关精神
  来源:福建省文化厅   2010年07月16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715日下午,省文化厅党组召开厅属单位总支(党委)支部书记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中央和省委领导在“七一期间”有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各基层单位书记就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座谈交流。厅党组书记、厅长宋闽旺对 “创先争优”活动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强调了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强化总支(党委)支部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责任。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是中央和胡总书记的要求,也是省委和厅党组反复强调的。书记要切实增强抓党建意识,只有认识提高了,思想重视起来了,才能把党建工作抓好;只有书记自身“重品行、讲党性、做表率”,才能推动党的基层工作的落实。

二要结合文化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围绕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围绕全省文化系统广大干部党员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勤廉为民,积极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切实把岗位工作业绩抓上去,把模范作用发挥出来,推动单位事业向前发展。

三要细化创建形式,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可操作性。要根据各自党组织的特点和各个岗位党员的实际,确立具有自己特色的活动主题和活动模式。要深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在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担当应有的角色等方面,找准抓手,细化举措,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可操作性。

四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文明单位建设做不好,党建工作基础就不牢。我们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广大文化工作者本身就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更应该有很强的文明单位创先意识。省直文化系统下一轮要争取绝大部分单位进入文明单位行列,为“创先争优”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明确提出的要求,也是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中央和省委十分重视,文化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朱,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郑国珍,厅属单位各总支(党委)支部书记及厅机关各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厅直属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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