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业务之窗
|
网上办事
|
公众参与
|
公共服务
|
党的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化动态 > 会议报告  
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宋闽旺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关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福建省文化厅   2010年06月08日 阅读:1次 字体大小:[  ]

关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0525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福建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宋闽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一、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文化产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朝阳产业。目前,国际上对文化产业的定义、行业界定以及分类标准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我国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20095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文化产业发展,努力使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20098月,国务院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八大产业为重点的文化产业振兴举措,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文化产业振兴要着力做好的工作等。

近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文化产业的部署和要求,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文化强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强做大文化产业。去出台的《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措施等内容,并确立了重点发展报刊服务、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工艺美术等十大文化产业。

当前,我省文化产业已步入持续快速发展轨道,文化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新兴业态迅猛发展,文化产业集群和多元投资格局开始形成,“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产业的经济功能明显增强,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日益凸显。20062008年,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10.05亿元、276.51亿元、352.36亿元,年均递增26.5%,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水平。即使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省文化产业依然逆势而上,成为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2008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3.26%,比上年提高0.27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82%,比上年提高0.83个百分点;2009年预计文化产业增加值可达446亿元,约占全省GDP3.7%。其中:福州市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15.4亿元,占全市GDP5.1%2009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40亿元,占全市GDP5.7%;厦门市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03亿元,占全市GDP6.6%2009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12亿元,占全市GDP6.88%

——报刊服务业和出版印刷发行业。全省现有图书出版社12家,图书3422种,报纸59种,期刊175种,音像电子出版单位7家,印刷复制单位6251家,出版物发行网点3533处,形成了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发行为主,包括物资供应、进出口等附属门类的较完整的产业链。2009年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476亿元,资产总额达597亿元。

——广播影视业。全省现有广播电台7座、电视台7座、广播电视台66座;开办公共广播节目87套(省级6套、地市级22套、县级59套),公共电视节目39套(省级10套、地市级27套、县级2套),海峡电视台、东南卫视、厦门卫视等3套电视节目上星。全省影视制作经营企业81家,其中37家为近年新增企业,占总数的46%2009年全省有线电视干线网络总长度13.8万公里,有线电视总用户数达527.8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53.84%。全省广播电视实际创收收入34.64亿元,比上年增长9.34%;全省现有影院77家,电影票房1.6亿元,比上年增长53.5%

——演艺娱乐业。2009年,全省国有艺术表演团体90个,演出7.05万场次,比上年增长14%;观众4033.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7%;营业收入15825.5万元,比上年增长32.7%。全省民营剧团登记在册600多家,从业人员3万人左右,年演出30万场左右,年产值达7亿元左右,在城乡文化市场中占较大比重。全省共有歌舞厅、电子游戏、网吧等娱乐场所5783家,比上年增长1.9%;营业总收入39.4亿元,比上年增长27%

——文化旅游业。我省依托重点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特色鲜明的精品文化旅游区,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结合,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2009年全省实现旅游总收入1133亿元,比增11.3%。文化旅游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省旅游业发展中占有重要作用。

——文化创意业和动漫游戏业。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制造业设计创意、数字服务创意为重点,文化传媒、文艺创作、咨询策划、休闲消费创意等为重点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2009年全省动漫游戏业从业企业约130家,从业人员1万余人。20072009年,全行业实现收入从17亿元增长到27.5亿元,年均增长27.2%2009年全省新增立项动画片18981集,时长共约1.03万分钟;开发游戏产品近30款,新增上线运行产品10余款。

——文化会展业。全省文化会展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绝大多数设区市都拥有设施完善的专业会展场馆,总建筑面积目前达136万平方米,可供展示面积达45万平方米;培育了如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海峡两岸茶叶博览会、海峡旅游博览会、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朱子文化节、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闽南文化节、闽都民俗文化节、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会展品牌。

——广告业。2009年,全省现有广告经营单位7382家、从业人员5.47万人、广告经营额达81.52亿元,位居全国第7位;广告业发展与GDP增长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广告经营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增加,广告载体日益丰富,整体水平迅速提升,全省13家企业进入全国百强广告企业行列。

——工艺美术业。2009年,全省现有工艺美术企业1万余家,从业人员40多万人,比“十一五”初期增长50.5%;全省工艺美术业总产值562亿元,比“十一五”初期增长60.6%;利税总额24.3亿元,比“十一五”初期增长50.5%。形成了德化陶瓷工艺、惠安崇武石雕、仙游宝泉古典工艺家具、莆田上塘珠宝、安溪竹藤铁工艺、闽侯竹草编工艺、华安玉石雕、建瓯根雕等八个初具规模的工艺美术产业园区。工艺美术品牌形象整体提升,专业市场建设加快,市场发展空间逐步拓展,产业竞争力逐步增强。

总体上看,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有了较好基础,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还不高,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有效供给”相对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是文化产业总量还有待提升。我省文化资源丰富、底蕴深厚、特色鲜明,但文化产业单位规模小、实力弱,组织形式较单一,高质量、高品位、切合文化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不足,文化产业集中度不高,缺乏骨干文化企业和知名文化品牌,懂文化、善管理、会产业经营的复合型文化人才,特别是中青年文艺拔尖人才和国家级艺术大师缺乏。

二是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存在差距。2009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用于文化娱乐服务的支出497元,是农村居民59.6元的8.3倍。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总体偏低。从文化产业区域分布上看,我省文化产业主要集中于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地,闽东、闽西、闽北等地文化市场发展水平较低,文化产业相对滞后。

三是文化产业扶持力度有待增强。尽管每年各级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由于我省文化建设经费基数低、底子薄、文化产业投资渠道不畅、文化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强,财税政策的示范性和导向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动漫、网络游戏、手机影视等新兴文化产业领域有待拓展。

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近年来,我省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在《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中,对加快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等作了明确阐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多次听取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汇报,研究文化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今年4月份,黄小晶省长在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就推进我省文化发展繁荣、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作了专门阐述,强调要壮大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力争到2012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省政府领导多次深入文化产业单位调研察看,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我省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唐国忠任组长,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和省政协副主席、省新闻出版局局长郭振家任副组长的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依托省委宣传部设立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同时,明确了十大文化产业牵头单位,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文化创意产业,省经贸委牵头负责工艺美术业,省文化厅牵头负责演艺娱乐业,省贸促会牵头会同省文化厅负责文化会展业,省新闻出版局牵头会同福建日报报业集团负责报刊服务业,省信息化局牵头会同文化厅负责动漫游戏业,省广电局牵头负责广播影视业,省工商局牵头负责广告业,省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出版印刷发行业,省旅游局牵头会同文化厅负责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此外,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快发展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形成地方党委、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出台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省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工商税收政策优惠、社保接续、用地优惠、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建立健全投融资体系、人才培养引进、艺术院团扶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积极培育市场和人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20072008年,出台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关于印发福建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快我省创意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我省印刷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闽台产业深度对接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建省出版发行系统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关于深化全省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影视文化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省政府决定,从去年起至2012年,由省财政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扶持我省动漫游戏业等软件产业;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000万元扶持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2009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相继转发了省有关部门制订的新闻出版业(含报刊服务业和出版印刷发行业)、广播影视业、演艺娱乐业、广告业、工艺美术业、文化旅游业等文化产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文化会展业、文化创意业、动漫游戏业的三年发展规划也在加紧制订中。近年来,我省聘请于平、马小曼、陈维亚、廖奔等10位全国著名艺术家为省政府艺术顾问,对获得我省中国戏剧梅花奖的获奖演员予以奖励;推出省属艺术院团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按不同剧种和演出类型,每场省财政给予300010000元不等的演出补贴,促进省属艺术院团走向市场、服务基层;实施省属艺术院团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成了福建大剧院,改造了福州大戏院、福建京剧院凤凰剧院、省芳华剧院、省闽剧艺术中心、福建人民艺术剧院演出厅等演出场所,实现了“一团一场”目标。同时,积极落实文化产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为省新华发行集团等转制单位和文化企业减免税3.77亿元;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省文化产业政策宣讲团,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全省巡回宣讲活动,营造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项目带动,构建产业体系

深入实施项目品牌带动战略,着力抓好一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工程,搭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载体平台。在科学论证规划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文化产业精品工程、国产动漫产业工程、茶文化产业工程、影视基地建设工程、广告创意基地建设工程等五大文化产业工程;推出了闽版精品出版物、闽台出版交流合作、舞台和广播影视剧创作生产、数字电影院线、演艺院线、大型实景剧目《印象·大红袍》、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一批重点项目;确立了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等一批重点文化企业,以及福州、厦门动漫画产业基地,福州寿山石、厦门漆线雕、莆田木雕、惠安石雕等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园区。中影集团海西城市影院建设、福州永泰北溪天池景区、厦门敦海艺品彩印厂二期项目、莆田国际油画产业园等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在福建落地;初步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项目库,吸引如台北世贸中心、太平洋SOHO、新光三越等台湾重要采购商来闽投资交易。

近年来,我省以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为平台,扩大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和投资贸易,打造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平台、载体和品牌。2008年首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签约项目109个,签约金额58.72亿元;2009年第二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签约项目82个,签约金额87亿元,同比首届增长48.16%,其中海峡两岸演艺娱乐业签约金额达1.9亿人民币,实现历史性突破。

我省还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依托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福州寿山石、惠安雕艺、莆田工艺美术、漳州工艺美术、安溪茶都茶文化等大型文化产业专业市场,打造一批集贸易物流、品牌展示、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文化会展、文化旅游、引导生产于一体的文化产业综合平台。大力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成立了省广播影视协会、文化娱乐业协会、国际会展业协会、广告协会、动漫游戏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在促进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全省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推动文化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四)深化体制改革,增强产业活力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整合相关文化资源,先后组建了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等文化产业集团,以及海峡世纪影视文化公司等,有关文化单位产业效益增长明显。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由2002年成立时的51刊,发展到2009年的10105个网站和28家全资或控股企业,总资产近11亿元,是改革前的2倍多。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组建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子报《海峡都市报》和《海峡导报》广告发行经营业务从事业体制中剥离组建企业性质公司,设立闽南印务有限公司,形成了广告经营、网络经营、印务经营的产业链,经营收入由2001年的2.8亿元,增长到2009年近10亿元。省广播影视集团成立以来,新办1个广播频率、2个电视频道,同时加快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成立了海峡世纪(福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广告经营创收从2003年的4.5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9.55亿元,翻了一倍多;影视文化产业总产值突破12亿元。省电影公司2007年转企改制、自主经营,组建省中兴电影院线和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票房收入从改制前的2500多万元增加到当前的43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省属艺术院团2007年实现年演出总场次超千场、收入超千万,2008年演出总场次达1402场、收入达1317.5万元,2009年演出总场次1924场、收入达1506.92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五)优化布局结构,发展产业集群

我省着力培育建设特色文化产业及相关基地、园区,形成重点突出、特色明显、富有活力、协调推进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注重推动各门类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综合园区和基地建设扎实推进;其他设区市注重发挥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茶文化、老区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形成了若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文化品牌和产业基地。莆田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迅猛,全市现有工艺美术企业3700多家,从业人员17万人,年产值60多亿元,预计2010年产值可达200亿元。南平市打造的大型山水实景剧目《印象·大红袍》今年3月正式公演,把武夷山双世遗文化品牌与旅游产业很好结合起来,多项设计创意获得国家设计专利。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发展壮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积极推动文化企业规模化发展,逐步形成影视制作、动漫、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陶瓷艺术、木雕工艺等若干较有优势的文化产业集群。目前,全省已培育建成厦门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福州动画产业基地已通过国家广电总局验收;已形成福建网龙、厦门乌石浦油画村、厦门优必德工贸公司等3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43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依托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等平台,我省进一步做大文化产业的集中度、辐射力和聚集效应。2009年全省完成动画片发行许可6299分钟,是2007年的13倍,列全国第8位,成为全国五个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优秀国产动画片数位列全国各省(区、市)第三名。2009年厦门软件园入驻的各类影视动漫画企业约300余家(含租房企业),员工总数达18000人,实现销售额62亿元。

(六)加强交流合作,促进产业对接

近年来,我省加强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扩大闽台文化贸易,努力使福建成为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中心。成功举办海峡两岸文博会、图交会、茶博会、艺博会、旅博会、版博会、金门书展、海西广告高层论坛等重要文化产业活动,大力推动闽台文化交流与投资贸易。连续举办五届的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成为两岸业界公认的两岸图书交流的最好平台。在福州和台北分别创办的闽台书城台闽书城,积极筹建的海峡书局,有力地推动了图书发行、版权贸易等产业对接。2006年以来,省广播影视集团连续六次赴台湾成功举办“妈祖之光”大型电视综艺晚会,并台湾和马来西亚举办“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暨颁奖晚会”,对台对外交流走在全国前列。据统计,从厦门出口到台湾的图书连续多年占大陆输出量的三分之一,厦门已成为全国对台图书贸易主要基地。在加强对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的同时,我省也十分注意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在境外开展福建国际图书展、福建民间工艺美术展等活动,举办文化周和电视周,不断扩大福建对外影响。2008年,我省出口(包括港澳台)图书等出版物共26.6万种、122.5万册(套),销售总额约6284.4万元,省新华发行集团每年均组团参加菲律宾马尼拉国际书展、巴西圣保罗国际书展等国际性文化交流活动,并在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家设立新华书店。

(七)加大扶持力度,壮大民营企业

我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充分发挥福建民营企业资本和机制优势,对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企业实行与国有文化企业同样财政税收和投融资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我省制定颁布了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民营企业进入动漫、印刷、陶瓷等产业取得较大进展,涌现出福建网龙等民营龙头文化企业。2009年福建网龙全年收益为6.2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并在香港成功上市。在印刷复制方面,福建鸿博印刷有限公司、厦门安妮纸业有限公司、厦门合兴印刷有限公司等3家民营印刷企业也相继上市。全省民营影视制作经营机构达34家,占58.6%

三、下一个阶段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文化强省建设和振兴文化产业的战略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和增强我省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力争到2012年,初步建立起结构比较合理、特色比较鲜明、政策体系比较健全、效益逐步显现的文化产业运行框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文化企业,形成以十大文化产业为主导、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群,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其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和新增长点,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居全国中上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消费需求。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做大做强十大文化产业

⒈报刊服务业:报业以福、厦、泉三市为重点区域,期刊业以省会城市为重点区域,加快数字化进程,培育品牌报刊,打造大型现代传媒集团,形成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推出23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报刊和一批在细分市场中领先的重点报刊。

⒉出版印刷发行业:实施闽版出版物精品工程,培植竞争力强的出版企业集团,培育58家印刷龙头企业,拓展版权保护领域,加强闽台业界交流合作,组建海峡书局,搭建数字出版平台,推动新兴出版业态发展。

⒊广播影视业:加快在影视制作、网络经营、电影、新媒体等各领域选择培育一批骨干影视企业,进一步提升省内主要动漫画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水平,规划启动影视基地建设,努力在今后三年内实现全部县(市)城区都建有现代数字影院;打造品牌频率频道和品牌栏目活动,加大鼓励广播影视内容生产力度,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规模化经营,在2010年底基本实现“一省一网”;加强新媒体、新业务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进与台港澳及其他国家业界合作发展步伐。

⒋演艺娱乐业:扶持一批代表福建水准、特色鲜明、示范性的艺术表演团体,探索组建福建演艺集团,促进演艺院线形成,做大连锁网吧企业、其覆盖率达60%以上,发展一批大型娱乐项目,促进演艺娱乐业与旅游业结合,打造若干高收益的文化旅游演艺精品。

⒌文化旅游业: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文化旅游区,重点发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闽都文化、妈祖文化、福建土楼、畲族文化、朱子文化八大文化旅游区;深入挖掘闽茶文化内涵,建设武夷山、安溪等茶文化旅游区;办好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提高旅游商品文化含量,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结合。

⒍文化创意业:重点发展制造业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文化艺术创作、文化传统与文物保护、数字服务文化创意、建筑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创意和休闲消费创意等领域的文化创意产业,在福州、厦门、泉州等重点区域逐步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形成产业链,打造一批文化创意品牌和龙头企业。

⒎动漫游戏业:加大厦门、福州等动漫画产业基地建设力度,培育一批原创和研发能力强的动漫企业和在海内外有影响的动漫产品品牌,发展动漫服装、玩具、食品等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核心突出、分工明确、自主创新与竞争能力强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⒏文化会展业:建好用好文化会展场馆,充分发挥会展中心、艺术中心、博物馆、美术馆、珍品馆等设施的展示交易功能,在办展交流的同时扩大文化投资贸易,做大做强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会展品牌,加强与国内外会展组织的合作交流,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⒐广告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技术先进、主业突出、特色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广告实力企业,形成福州、厦门和泉州三大板块广告实力企业集群,建立广告创意设计和制作园区,提升广告服务的附加值,加强台湾广告业的对接与合作,建立完善广告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⒑工艺美术业:繁荣发展工艺美术品产业,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扶持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品牌产品,振兴传统工艺美术,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造提升工艺美术品产业,研发工艺美术精品,促进产业梯级转移,加强工艺美术品专业市场建设,定期举办各类工艺美术精品展、开展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等。

在重点发展上述十大文化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文化相关产业,推动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延伸产业链,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等行业联动发展,与工业设计、城市建设等经济活动相结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大力培育文化产业主体

⒈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进一步整合演艺资源,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加快现代演艺营销体系建设,以省杂技团为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艺术院团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广播影视体制改革,推动省级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组建工作。深化新闻媒体改革,大力推动党报发行体制改革,突出抓好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积极推进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

⒉培育文化骨干企业和产业基地园区。推动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海峡世纪影视文化公司等已转制的国有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力争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国有文化集团。进一步发挥厦门、福州等动漫画产业基地,厦门乌石埔油画村等3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43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集聚、示范和辐射效应,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引导大型国有企业进入文化产业,鼓励我省出版发行、影视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和兼并重组,促进文化资源向优势文化企业集中。

⒊支持非公有文化企业发展。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鼓励民营资本以股份制、合伙制及个体私营等多种形式兴办文化企业,引导非公有资本以投资、参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股份制改造。非公有资本投资兴办和参股的文化企业经批准可享受国有文化企业同样的财政和投融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按国家税法规定执行。

⒋发展中小型文化企业。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手续,建立和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公民个人依法创办中小文化企业。鼓励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独具特色和具有活力的文化产业企业群体。鼓励社会力量和行业组织建立风险投资和担保公司。支持中小型文化企业创造条件上市融资。

(三)全面推进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⒈建设文化产业专业市场。依托特色文化产业基地、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一批有特色、多门类、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专业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文化产业专业市场成为品牌展示、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文化会展、文化旅游、引导生产的文化产业综合平台。重点加强和扩大工艺美术品、茶文化、油画、图书等相关文化专业市场建设。

⒉健全文化产业行业协会。省报业协会、广播影视协会、文化娱乐业协会、国际会展业协会、广告协会、动漫游戏行业协会等各类文化行业组织,要认真依法依规履行市场协调、行业自律、监督服务与维权等职能,发挥沟通政府与文化企业的桥梁和枢纽作用,在信息咨询、商贸合作、招商引资、拓展市场、人才培训、科技创新、法律援助等方面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服务。

⒊繁荣规范文化市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统一、高效、便捷的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建立规范的文化市场秩序。不断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娱乐、休闲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服务性消费,扩大文化有效消费,拉动文化内需。加大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严厉查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加强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科技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运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促进文化创意、动漫、数字立体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发展网络文化、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业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推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高新技术印刷。加强核心技术研发,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演艺、娱乐、电影等设施和技术。

(四)拓展对台对外文化产业对接

⒈着力打造文化产业交流平台。继续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艺博会、茶博会、旅博会、图交会和金门书展等活动,打造海峡版权精品博览会等新平台,扩大闽台两地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网络动漫、表演艺术、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和文化贸易活动。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形成一批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基地。

⒉促进文化产业有效对接。抓紧研究在市场准入、资金支持、税收优惠、人才培养、出口扶持、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政策,鼓励台商来闽投资文化产业,在我省建立生产基地、地区总部、研发及营销中心等。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为主题,以重大台资文化项目为龙头,进一步延伸文化产业链,推动动漫、网络、会展业等文化产业深度有效对接,形成两岸文化产业发展互惠双赢局面。

⒊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的重点文化出口文化企业和项目,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动漫、广告和网络游戏策划制作、民俗文化产品开发生产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对台对外文化贸易,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实施项目品牌带动战略和文化“走出去”战略,扩大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对外出口,推动福建文化走向世界。

(五)加强原创文化产品生产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原创文化产品生产。通过表彰、奖励、宣传、推荐、扩大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在我省立项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产品生产,提高企业原创和研发能力,培育一批在原创能力和文化创意方面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市场主体。把加大投入力度与改进投入方式结合起来,以建立基金、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⒉用足用好中央和本省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已颁布实施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里关于转企改制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商税收土地优惠政策、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等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凝聚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增强文化产业发展后劲。同时,做好文化产业发展统计工作。

⒊多渠道培养引进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落实我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等三个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引进一批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发现和储备一批高端产业人才。健全完善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艺美术、旅游等职业教育集团作用,加强产学研结合,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机构与文化创意企业开展合作办学,适时开展多层次、多类型、有针对性地文化创意专业教育培训,提高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文化建设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两翼齐飞。同时,无论是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文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必将有力地推进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我们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产业支撑。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 [关闭]
主办:福建省文化厅 承办:福建省文化厅办公室 闽ICP备09009574号
制作与维护:福建长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c)2009 福建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