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厅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是全面落实福建“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谋划福建“十二五”文化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厅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海西、文化强省、项目(品牌)带动、改革创新、加强管理”的总体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文化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积极开展文化赈灾救灾工作
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了7.1级地震,造成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省直文化系统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迅速行动踊跃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省直文化系统共募集到爱心款30多万,同时与省宣、广电集团联合主办青海玉树赈灾义演文艺晚会《情暖玉树 大爱海西》,晚会现场共募集捐款2230.8835万元。6月中旬以来,我省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区连续遭受暴雨袭击,文化设施、文物史迹受到重创。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12个文化馆、10个图书馆、9个影院、57个文化站、2个剧团、 5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受灾严重。顺昌县畲族民俗馆管护工作人员罗占胜同志为了抢救馆内的珍贵文物,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省委省政府追授罗占胜同志“福建省防抗特大暴雨洪水抢险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中组部授予防汛抗洪救灾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面对灾情,省文化厅积极行动,深入现场,了解灾情,迅速开展抢险救灾、援助帮扶工作。受在外出差的宋闽旺厅长委托,郑国珍局长带着专家第一时间抵达泰宁灾区,指导抢救受灾的泰宁尚书第,并指示省文物局迅速拨出专款,帮助抢救尚书第建筑群;受宋闽旺厅长委托,陈立华副厅长、郑国珍局长专程进京,向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汇报我省暴雨洪涝灾害中文化设施和文物的受灾情况,积极争取文化部、国家文物局项目资金支持;宋闽旺厅长亲赴三明、南平察看特大暴雨洪水灾害对文化设施和文物造成重大损害后的修复重建情况,帮助指导重建工作,还专程到罗占胜烈士家中看望其家属;在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干部职工捐款18.4万元的基础上,从文化、文物专项经费中调剂250万元以及将乡镇文化站建设设备招标节余经费全部投向灾区;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向基层发放的6000台电视机,优先保障支持南平、三明和龙岩灾区;帮助灾区做好文化文物修复规划;积极宣传文化战线抗洪抢险先进事迹;与省宣、广电集团等联合举办“风雨同舟情暖八闽”福建省抗洪救灾特别晚会,至
二、加强艺术创作及展演
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的重要演出任务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办的演出活动。认真组织好福建新年音乐会、省委省政府2010春节团拜会演出活动、省委办公厅春节联欢会、省委组织部知识分子迎春晚会、福建省纪念“三八节”100周年文艺晚会、福建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文艺晚会、纪念全国军事设施保护法颁布20周年文艺晚会;2010年继续成功组织了“海西农村文化行”大型“三下乡”活动赴三明沙县慰问演出;组织艺术院团随陈桦副省长赴四川彭州开展文艺演出慰问彭州人民和全体援建人员;组织民族管弦乐音乐会《闽韵流芳》,为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等演出;组织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专场歌舞晚会《我在舞中飞》;圆满举办江文也百年诞辰纪念活动并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接待国家话剧院来闽“三下乡”在龙岩、漳州、泉州和福州4个城市12个地区12场“信”主题综艺演出;积极做好江苏演艺集团京剧院《飘逸的红纱巾》和辽宁人民艺术剧院《黑石岭的日子》来闽演出的相关工作。繁荣艺术创作,组织优秀剧目参加全国性、全省性重大艺术活动。举行“纪念人民艺术家尹桂芳诞辰九十周年”活动,组织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的话剧《我的父母之乡》赴重庆参加全国优秀话剧展演获演出奖;推荐福建京剧院创作演出的京剧《北风紧》和厦门市歌仔戏剧团创作演出的歌仔戏《蝴蝶之恋》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两剧目双获“文华大奖特别奖”,一批编导演人员获得单项奖,及曾静萍获文华表演奖);推荐8位选手参加第九届全国声乐比赛,一人获得民族项目组优秀演唱奖;召开全省艺术创作和院团建设会议,厅领导和各设区市局、各院团、省艺委会成员、全省艺术创作骨干及研究人员共计200余人参会;组织省实验闽剧院、泉州市木偶剧团、仙游鲤声剧团等三个院团分别做好闽剧《贬官记》、木偶戏《火焰山》、莆仙戏《春草闯堂》的加工、提升,参加文化部主办的“首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获奖作品(全国18台,我省独占3台,为全国榜首)全国巡演,演出反响热烈;组织京剧《北风紧》、莆仙戏《搭渡》一大一小两台入围剧目冲刺2008-2009年度“十大精品剧目”;组织闽剧《王茂生进酒》、歌仔戏《蝴蝶之恋》、越剧《唐琬》和梨园戏《节妇吟》申报2009-2010年度精品工程。组织举办全省第七届“武夷奖”青年演员比赛,共有近500位选手报名参赛,有近300名选手进入决赛,进行戏剧、木偶、曲艺、西洋乐器、民族乐器、戏剧器乐、声乐、舞蹈、杂技等类别比赛。高甲戏《阿搭嫂》荣获第三届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京剧《北风紧》入选晋京参加2010年全国京剧优秀剧目展演活动;在“文华奖”第8届全国杂技比赛中,省杂技团选送的杂技节目《墨韵--绳技》、《海精灵--少儿顶技》分别获得银奖和铜奖,《海精灵--少儿顶技》因技巧创新,两位杂技教练被授予教师奖;省美术馆申报的“走近毕加索”美术馆少年儿童公共教育活动和厦门市美术馆申报的《多元·创意·和谐——厦门市美术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入选2010年度全国美术馆发展扶持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名单;福建京剧院受台湾弘梅雅集京昆艺术团邀请赴台北演出《北风紧》等剧目引起轰动;省芳华越剧团《倩女幽魂》参加第二届中国越剧艺术节获得剧目金奖,一人获“十佳演员”奖;省歌舞剧院民乐团赴香港参加国际江南丝竹团体展演邀请赛,囊获团体比赛、新作品创作及演奏三个项目一等奖;福建人民艺术剧院儿童剧《渔童》荣获中国话剧研究会颁发的全国戏剧文化奖·话剧金奖优秀儿童剧目奖;福州市选送的校园剧《青春起跑线》在第二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上位列非专业组榜首,获得“中国戏剧奖·校园戏剧奖”;厦门市选送的《相聚在宝岛》获“第六届中国曲艺牡丹节目奖”,成为该奖项设立以来我省首次获此殊荣的作品之一(泉州市选送的节目获提名奖)。积极筹备上海世博会、泛珠论坛、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第十二届全国科协年会等有关文艺演出活动。其中,2010年上海世博会福建宣传周文艺演出活动在宝钢大、小舞台和巡游区共有四十多场文艺演出,仅宝钢大舞台展演区的观众达到2.6万人,创下各省区活动周演出的新高;第五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演出为迄今为止我省成功举办的一次规模最大、影响最广、艺术水准最高的大型户外文艺演出活动;首届闽台音乐周成功举办5场研讨会、3场现代音乐会和一场歌曲音乐会,来自京、沪、闽和台湾地区的两岸音乐人来闽参加。积极培育演出市场,面向社会公众展示(演)优秀的舞台作品。与省教育厅联合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举办我省“亲亲红领巾”文化艺术活动,吸引了包括浙江、台湾及省内外较边远山区小朋友的踊跃报名,产生良好社会反响;莆仙戏加演现代文明小戏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厅在莆田市召开全省现代文明小戏现场会推广莆仙戏加演现代文明小戏的经验;莆田市组织已登记的132个民营院团进行百团会演,聘请戏剧专家对每个民营营剧团进行评级、定级;中国音乐家协会和龙岩市共同主办首届海峡客家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两岸19支代表队参赛,评选出“十大金曲”。数字电影《鹤乡谣》于2010年初受中国电影代表团的邀请再次赴美国参加第15届好莱坞国际家庭电影节(IFFF),并夺得该届电影节唯一的“最佳外语电影制片奖”。数字电影《土楼故里》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2010年第一批推荐影片片目;被省里推荐参评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之影响中国旅游的一部电影;分别入围参加第7届美国圣地亚哥国际儿童电影节和北京青少年公益电影节。成功举办福建省艺术研究院成立5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三、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省少儿馆、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海峡演艺中心、海峡文化广场、省图二期的改建等重点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组织厅领导和八个检查组对2007年以来安排的599个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督查验收。加快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制定《福建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方案》,并向文化部争取了1000万建设资金,全面推进省级管理平台建设和县级支中心建设。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了合作共建协议。组织200个乡镇服务点的设备配套工作,以推进乡镇和村居基层服务网点建设。设备和管理软件招标、乡镇文化站服务点的操作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等已经完成,配置已经到位。继续做好村级文化协管员的培训工作。结合各地村居民主选举和第二轮聘用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村级文化协管员的调研工作和第二轮培训工作。今年,已完成省级培训十期(十个班)的计划,参训人员1100多人。各地也都组织了市、县两级的培训。积极组织优秀节目(团队)参加全国性的大型文化活动,推进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组织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第十五届“群星奖”)的申报、参演和参评工作,我省有三个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五个参赛节目和两位群众文化工作者获奖。即省艺术馆选送的福建艺术扶贫工程、省文化厅选送的村级文化协管员培训、福州市文化局选送的“激情广场大家唱”三个项目获第十五届“群星奖”的公共文化服务奖;福州市文化局选送的伬艺《水榭欢歌》、长乐市“爱之声”合唱团演唱《雨后彩虹》等三首歌曲,泉州市文化局选送的舞蹈《姑嫂看戏》(泉州师范学院)、南音《千家罗绮管弦鸣》、厦门市文化局选送的广场舞《手拉手》等五个作品(节目)获作品奖;省艺术馆馆长吴志跃(项目)、福州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池晓霞(节目)获“群文之星”。认真组织好“春雨工程”赋予我省的援藏任务。我省作为“春雨工程”首批试点单位,开展大舞台和大讲堂活动,组织以省杂技团为主的福建省文化志愿者艺术团赴藏演出五场,在闽组织西藏文化干部培训班,并承接文化部社文司委托的部分省市区文化厅(局)“春雨工程”工作座谈会。组织优秀节目参加全国第七届“四进社区”文化艺术节,由泉州市选送的舞蹈《姑嫂看戏》(泉州师范学院创作演出)获优秀节目奖,选调参加辽宁省营口市展演(全国仅选调11个节目)。组织优秀节目(团队)参加文化部主办的首届“中华红歌会”演唱比赛,省合唱协会直属合唱团获得金奖。组织福建省近代以来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确定了一批选题进入创作。组织全省开展曲艺创作。
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出台文化产业相关政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全省文化产业调研工作。受省政府委托宋闽旺厅长向省人大作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拟定《福建省演艺娱乐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制订了动漫游戏业、文化旅游业、文化会展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完成了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目标、任务与体制机制研究》,参与《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草案)》立法工作及《中国文化产业年鉴(2009)》编写工作。配合制定福建省文化产业统计方案、金融支持福建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文化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办法及相关扶持政策等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了文化产业园区和主题公园、示范基地情况的调研。精心策划挑选组织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演艺团队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深圳)文化博览交易会、厦门9•8投洽会等参展工作;代表省政府组团观摩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积极参与主办第三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织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产业发展展、演艺交易会。本届文博会的台湾文化企业有204家,共设展位416个,占总展位数的31%,参展企业数和台湾地区展位数均比上届增长了50%。历时四天的交易会共有签约项目138个,总金额近百亿元,分别比上届增长了68%和13%;现场交易额3亿多元,比增29.10%,为历年之最。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产业发展馆获得最佳展会银奖。组织福建文化企业为主,台湾商业总会和中华文化联谊会在台北共同主办的首届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全省共有50家企业赴台参展,展位120个。扶持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组织推荐13家企业向文化部申请认定为动漫企业;严格筛选报送了5家单位参加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重点展览评选活动,其中2家单位分别获得扶持资金;组织了文化企业参评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的评审工作,有3家企业获得国家2010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出口奖励支持。推荐我省文化企业参评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评选,有3家入选。评审第五批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5家。评选出全省首届文明网吧84家。
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管理。认真部署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全省文化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2949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97882家次,其中网吧51691家次,娱乐场所11607家次、电子游戏机经营单位9359家次,音像单位9780家次,演出单位1114家,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1061家,艺术品经营单位207家,电影发行放映场所191家,书报刊经营单位10586家,其他2286家,办结案件1232个,受理举报1087件,立案调查1195件,移交案件129件,收缴违规经营电脑、电子游戏机等近217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66944张,收缴电影放映设备285套,非法书报刊54047本,其他物品11572件。对违规的文化经营单位予以警告986次,罚款3932102元,没收违法所得3500元,没收非法物品371813件,取消经营资格29家,停业整顿166家。网吧管理方面,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市场管理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的通知》;出台《福建省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对3445家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年审换证工作;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联合部署开展的全省文明网吧评选工作,以及举办文明网吧评选培训;做好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报批工作及出台《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备案登记工作的公告》;实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网络游戏企业的属地监管原则;加强网吧志愿监督员队伍建设,与省关工委联合行文聘用“五老”人员组成网吧志愿监督员并展开培训,全省现有志愿监督员2000多人。娱乐市场管理方面,对全省电子游戏娱乐经营单位进行统一年审换证工作,全面摸清电子游戏经营单位底数;起草《福建省电子游艺娱乐经营场所三年发展规划》;下发了《福建省文化厅关于修改娱乐场所设立标准的通知》;指导省文化娱乐业协会举办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培训班;严格依法做好涉外、涉港澳台演出活动审批许可工作,共受理审批(核)70余批(次)。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方面,下发《福建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集中整治的通知》;做好大型活动、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重点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在全省开展文化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拟定了《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中有关文化娱乐行业级别评定的标准;先后召开了3次厅属有关文化娱乐经营单位业主会议,部署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文化市场科技监管方面,在完成与文化部监控平台链接的基础上,加强对网吧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提升对文化市场的监管能力;支持省通信管理局开发《福建省违规互联网站联动查处系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方面,召开全省文化行政执法理论调研与典型案例交流会;组织全省文化系统调岗换证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完成了省级文化执法人员的《福建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完善举报受理平台,认真做好领导督办批示件和群众举报办理工作,共受理举报督办件65件,办结率达100%。
五、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文化遗产专题调研,形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调研报告》。组织编制《福建省文物保护项目及经费需求“十二五”规划》、《福建省“十二五”期间文物抢救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福建省“十二五”地市级博物馆专项建设规划》。草拟《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提出《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的清理、修改意见。紧紧围绕新修订的《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依托“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开展普法宣传。福建博物院《福建古代文明之光》重新改版展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在“5·18国际博物馆日”首次向公众展示十七世纪荷兰古籍《被贻误的福尔摩沙》和《第二、三次荷兰东印度公司使节出访大清帝国记闻》,举办海峡两岸文化遗产保护论坛——闽南红砖建筑学术研讨会、福建与南岛语族论坛、海峡两岸对渡(城隍)文化研讨会等。全面完成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各项工作。全省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3612处,其中新发现23199处,占登记总数的69.5%;复查10413处,占登记总数的30.5%;涉台文物、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景观等一批重要新发现文物丰富了我省文化遗产类型;我省“大田土堡群”等8项普查重要新发现,列入《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推进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加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建全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博物馆行业指导和管理,深化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打造建成融民俗博物、情景体验、自然人文于一体的省级民俗博物馆;指导福州市三坊七巷传统街区保护与建设;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全面推进馆藏珍贵文物数据的采集、拍摄、录入、报送等工作。组织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突出涉台文物、水下文物和中央苏区革命文物的保护项目,重点做好灾后文物的保护抢救和维修工作。组织评审《福建省涉台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涉台文物保护工程进展情况检查;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动泰宁尚书第、朱熹墓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规划和保护维修方案的编制工作,启动泉州天后宫、漳州林氏宗祠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福州三坊七巷建筑群的宫巷林氏民居、福清龙江桥、莆田蒲坂郑氏宗祠等重点保护工程竣工;组织编制屈斗宫德化窑大遗址保护规划和保护工程方案;制定提出革命旧址保护和革命纪念馆建设的具体抢救、保护和提升规划项目。开展考古调查和水下文物保护工作,与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合作,开展平潭海域至漳州漳浦-龙海海域水下文物普查;与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手组织完成龙海半洋礁一号水下遗址的进一步勘探工作。继续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着手组织厦门鼓浪屿申报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工作;协调启动闽南红砖建筑群、福建船政建筑群、闽东北贯木拱廊桥等新的项目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泉州市中山路和漳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入选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街”;顺昌元坑等4个镇、福州闽安等7个村入选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组织对双永等高速公路沿线考古调查勘探,对龙顶山等6个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出土了一批重要的陶器、石器标本,发现人类生产、生活遗存,为研究福建史前文化提供重要的实物资料。规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建设与社会化管理力度。强化消防安全监管,会同公安机关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以文物消防为重点的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文物巡查与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全省汛区文物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和文物维修;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各类盗窃、盗捞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文物安全;加强文物鉴定、审核、出入境监管工作和文物拍卖标的的审核管理。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下发《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制。组织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经省政府公布评定179位省级传承人(目前省政府已公布两批省级传承人共411人)。组织评估调研小组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首批示范点、示范园区进行专题性评估调研,公布了第二批20个示范点、示范园区;修改完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总体规划》。在指导龙岩、三明两地编制各自的保护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制了《福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规划纲要》,并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申报稿。组织省级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规划论证工作。组织力量多次指导莆田市加强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规划,修改论证《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省政府批准设立湄洲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组织畲族文化生态保护调研,先后在罗源县、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研活动。成功组织了第五个全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突出了非遗进社区、进校园、进课堂,举行了《闽南文化》专题片的赠送仪式,组织了宝马中国文化之旅福建行等活动。同时,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重新布展后对外开放、成功举办福建艺术扶贫工程“非遗进校园”汇报演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雅韵流芳》南音专场演出等重点活动。各地也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宣传、展览、展示活动和非遗进社区、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福州市文化部门与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联手,在82所中小学建立了非遗教学、传习示范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展览活动逐步展开,并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运行一年来,接待观众超过60万人。组织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文化部主办的首届中国(济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获得了两个金奖、三个银奖、两个铜奖和七个“传承人展示纪念奖”。我省申报的“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0年“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古籍保护取得新进展,我省有3家单位列入全国古籍保护重点单位、78部古籍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目前,我省已有3个单位列入全国古籍保护重点单位,127部古籍文献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名单。同时,还举办了全省古籍保护培训班。组织福建省第四批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各地申报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年底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六、加强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
大力推动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认真谋划、编制“十二五”对外对台文化交流规划;配合编纂《2009年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年鉴》、《福建文化志》。围绕《建立平潭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园区研究》这一年度重点课题,赴平潭综合实验区展开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持续突出“港澳、东南亚、侨乡”优势,密切乡情、宣传海西。组织艺术院团赴香港参加“荃湾艺术节”、“中国艺术节”、澳门福建体育会成立十周年庆典和商业性演出等活动;组织省歌舞、木偶、南音等地方特色艺术团组赴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参加各类艺术节活动、慰侨演出、庆典演出和国际南音大会唱等活动;组织省文博专家和艺术家赴韩国等亚洲国家交流;积极参与香港与内地五省区联合举办的“紫荆龙情在海南”系列晚会演出活动。持续拓展交流渠道,对欧、美、日、非文化交流成效凸显。陆续派出木偶、歌舞、杂技、越剧等艺术院团和图书、文博专业人员考察小组分别赴法国、罗马尼亚等12国,参加“欢乐春节”、“第十七届锡比乌国际表演艺术节”、“首届中东闽南艺术节”、“南非华侨庆国庆”、“国际音乐比赛世界联盟年会”、“美国博物馆协会2010年年会”、“第76届世界图联大会”、“国际马戏编导艺术节”等节日庆典活动。持续依托“友好城市”为纽带,增进文化领域交流与合作。福建省图书馆与美国俄勒冈州图书馆继续执行“第6次霍纳图书馆员交流计划”,进行了三次的人员互访交流;德国莱法州音乐家小组、莱法州爵士乐团、瑞典维姆兰省交响乐团也先后访闽演出;福建博物院与长崎历史文化博物馆正式签订建立友好馆。持续服务我省外交大局,圆满完成各项重要外事接待任务。配合接待了柬埔寨西哈莫尼国王一行、印度潘玉宝先生和以美国俄勒冈州财长为团长的美国俄州代表团及墨西哥驻广州代总领事李翰先生等访问福州活动;认真做好朝鲜血海歌舞团一行赴福州访问演出大型歌剧《红楼梦》等相关工作;组织英国、阿根廷、巴西等国家的华侨企业家参加厦门9·8投洽会文化项目的招商洽谈会等系列活动。组派“福建文化宝岛行”大型团组随黄小晶省长率领的“福建文化经贸考察团”赴台岛开展大型原生态客家风情歌舞集《土楼神韵》表演、宗亲交流和族谱展、“妈祖情缘”大型文艺演出,进一步扩大了福建祖地文化影响力。其中,闽台宗亲交流暨姓氏族谱展在台南市吴园展出,涵盖了闽台两地共同渊源的众多姓氏的117部205册旧族谱,6幅祖图,37部64册其他现代族谱。参与办好海峡论坛开幕式暨综艺晚会、第五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第三届武夷山朱子文化节、第四届海峡两岸开漳圣王文化节、第三届海峡两岸合唱节、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联谊交流会等相关活动项目。省文物局和厦门市博物馆、中国闽台缘博物馆联手与台湾中华花艺文教基金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书、香、茶、花——两岸文物精品展”, 来自海峡两岸的专家们现场交流书法、茶道、香道和插花等传统技艺,台湾的花艺家们就地取材创作完成了上百件花艺作品。同时,做好“首届海峡两岸闽南文化节”的指导协调工作,主办“第四届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活动,参与主办第十九届海峡两岸(福建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举办“首届海峡两岸优秀女摄影家作品展”活动、举办首届漳台歌仔戏(芗剧)文化节、参与举办“石溪鸿泥——陈志声书法个展”、“2010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参与承办“第十二届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截止目前,我厅共派出对外、对港澳团组40批、898人次,来访8批,256人次;共办理了闽台文化交流项目43批、4269人次(不含营业性交流演出项目),其中赴台28批921人;来闽15批3348人次,交流人次比上年又增长了17%。
七、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逐步推进院团改革试点工作。省杂技团作为2009年转企改制试点单位,改革工作稳步推开。省杂技团的转企改制工作方案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数易其稿,已获准实施,12月21日正式挂牌。福州市歌舞剧院为省会城市转企改制试点单位,已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厦门市也提出厦门歌舞剧院及小白鹭民间舞团作为改革试点单位,相关工作正在展开。同时对全省65个县级国有文艺院团进行逐一摸底,将确定一批县级院团作为转企改制试点。大力推进省属文艺院团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加强文艺院团作风建设。为加大对民营文艺院团引导和扶持力度,省文化厅正研究制订《福建省民营文艺院团管理办法》。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省图书馆、省艺术馆、省博物院、省美术馆等四个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完成了岗位设置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绩效工资的改革。各地市、县也在推行科学设岗,做好各公益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为我省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以及绩效工资改革夯实基础。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出台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编制、待遇、经费等问题。目前,全省九个设区市除福州(文化、出版合一)外已全部实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一,相应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也进行了整合。省属的7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中,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已按要求转企改制,向省工商局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举行了挂牌仪式,正在注销事业法人和核销事业编制;其余6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已着手考虑进行重组。
八、大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文化系统党建工作。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的重要讲话及胡锦涛总书记“7·23”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召开省直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大会,认真传达学习总书记视察福建重要讲话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举办了全省文化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视察福建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全省文化系统党的建设”培训班。出台了《中共福建省文化厅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文化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的理论武装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厅党组及厅属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若干规定》、《2010年省文化厅理论学习意见及上半年中心组学习实施计划》等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学习的领导机制、管理检查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组织中心组成员就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集体研讨。党组中心组按计划已完成了形势任务、“两会”、反腐倡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12个专题学习。同时,还邀请专家分别举办了《科技进步引领下的文化创新》等专题讲座。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对省直文化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了厅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在业务骨干特别是优秀青年艺术家中发展党员35名。精心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召开了纪念建党89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组织召开了全省文化系统“三级联创”暨“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交流会。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文化跨越发展”的主题论坛。第十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省图书馆和省艺术馆分别晋升为全国级、省级文明单位,省文化稽查总队被省评为行业文明单位,厅机关等5个单位获第十届省直级文明单位,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等3个单位获区县文明单位。在省直机关86个单位参加的首届合唱节合唱比赛中荣获金奖第一名。同时,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圆满完成了厅直属机关工、青、妇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召开了省直文化系统加强工、青、妇工作座谈会,结合“三·八”、“五·一”、“五·四”等节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福建博物院等6个单位的妇女组织获省妇联、省直妇工委“巾帼文明岗”称号。走访了对口联系的民进福建省委和民盟福建省委,组织召开了省直文化系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迎新春”座谈会等。切实做好与61716部队共建工作,开展了“迎新春”拥军书画笔会、“迎新春”慰问演出等活动。圆满完成“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了省直文化系统处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
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制订我厅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召开全省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教育。认真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及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观监狱,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行警示;以发生在全省文化系统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曹承贺案件进行通报,厅党组书记、厅长亲自作报告;以案说纪,警钟长鸣;结合群众信访投诉,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教育。开展廉政谈话和授课教育活动及警示教育及案件整改专项工作。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发挥文化职能优势,安排部署廉政文化工作。参与讨论修改制定《福建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挥图书馆文化阵地作用,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如,依托省图书馆建立反腐倡廉图书阅览区;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建立“馆藏廉政文化专题数据库”(现已收录廉政文化专题书目4000多条,数据库窗口设置在《海西文化信息网》廉政文化栏目中);通过“东南周末讲坛”宣传廉政文化;协调省艺术馆筹办全省群众艺术馆廉政小品大赛;协调省艺研院开发廉政剧目资源等。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扎实推进廉政制度建设。部署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廉政准则》及反腐倡廉制度知识测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介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监督检查;介入文化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工作的监督;介入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会同计财处对厅属22个单位进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加强对大型文艺活动和非遗传承人评审活动的监督。加强行风评议工作,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47件,已办结45件,其中初核8件;在案件查处工作方面,新立案3件;办结了曹承贺受贿案,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协助检察机关和省纪委查处厅属单位的有关案件。
切实做好人事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并进行了相关内容的考试。在全省文化系统开展向阎肃、吴冠中等优秀艺术家学习活动。突出优秀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加强厅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和充实了省图书馆等4个厅属单位班子;分别对省图书馆等5个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满进行了考察;在厅机关组织推荐、考核并提拔了3名处级干部,交流轮岗了5名科级干部,考察接收了2名军转干部,从基层调入1名公务员。突出对厅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招聘条件和程序,共聘用各类专业人员42名。研究生入编必须实行试用期和人教处直接面试的做法已形成制度。规范更名后厅机关内设机构的岗位和编制。规范展开四大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完成了全省图书资料初、中高级全省艺术初、中高级358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全省文博、群文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待省公务员局预审通过后在年底或明年元月即开评。同时确认了115位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规范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草拟了《福建省文化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福建省文化厅文化名家工程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系统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培训人员近千人次。其中,全省文化局长岗位培训班、全省图书馆馆长培训班、全省文化馆馆长培训班、全省文博高级人才研修班、全省文化系统人事干部培训班以及与国家文物局联办的全省地市文物管理干部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培训班、与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校联办的全省艺术院团团长研修班均达到预期效果。特别是在北京举办的全省艺术院团团长研修班,对我省艺术院团转企改制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在我省举办闽、宁、川、疆四省文化系统青年干部培训班,西藏文化干部培训班,以文化援助为重点,搭建各民族文化融合密切的新平台。除此之外,还有26位厅、处、科级干部参加国家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省直工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举办的中、短期多专题的学习培训。继续做好《艺术条例》的修订论证。完成了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和2010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做好文化科技发展水平提升工作。完成了2010年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全国文化高技能人才的评选和高技能人才数据库的推荐等工作。其中,省图书馆的《运用现代技术联合建设特色文化数据库模式研究》项目通过文化部评审,获得了立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下发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基本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切实加强厅机关绩效效能管理工作。重视计财工作,集中财力办大事。部门预算及新增财力着重向基层倾斜。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参与上海世博周、泛珠会议、特奥会等重大经费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开展14家厅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更加重视全省的文化统计工作,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更加重视全系统的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切实重视老干部工作。关心老干部思想动态,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坚持执行每月老干部学习日制度,采取集中领学、举办老干部暑期读书班、座谈讨论、上门通报情况等方式组织老干部学习。抓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共接待老干部来信来访7人(件)次。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工作,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骨干培训班、开展“感受海西建设成就”主题党日系列活动等。今年“七一”厅机关老干部一、二支部双双获得省直文化系统先进党支部。机关老党员踊跃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和闽北洪涝灾区捐款19000多元。以保障老干部切身利益为根本,狠抓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工作。重视走访慰问工作,先后在元旦春节、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重阳节等重大节庆期间分别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抗日老战士和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一年来,到医院探望生病住院老干部120人次。对待老同志的特殊困难,采取特殊的政策,确保21 位去世老干部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足额发放到位。努力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举办了“专题摄影项目作品展”、“丹青颂党恩”——省直和莆田文化系统老同志书画摄影作品展、“万步走”健身活动等活动。厅老年艺术团舞蹈《坊巷悠悠》参加第二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并荣获银奖。组织厅老艺术家到南安蓉中村文化下乡,敬老月期间开展“走进养老机构为老人献爱心”文艺演出活动。
九、认真谋划制定“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
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我厅于3月份牵头成立由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福建省“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并明确了专项规划编制推进进度和办法。规划起草过程中,我厅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建立平潭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园区等四次专题调研,召集五次会议专门研讨规划初稿以及专门向陈桦副省长专题汇报规划起草情况。至目前,我省“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专项规划已形成第九稿。目前的《规划》主要分成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阐述规划编制的编制单位、依据、内容、规划期限等;第二部分分析福建省“十一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现状;第三部分为福建省“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第四部分为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第五部分为实施福建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和发展专项规划的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