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海西,以纪念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和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展示一批反映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反映海西新面貌、人民新生活的音乐舞蹈优秀作品,推出一批福建音乐舞蹈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推动海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作品要求
音乐作品:(声乐类)独唱、组唱、合唱
(器乐类)键盘乐、管弦乐、民族器乐
舞蹈作品:单、双、三人舞、群舞
参赛选手年龄不限。参赛作品体裁不限,风格不限,鼓励多种表演样式的探索和体现。
三、参赛对象
凡各级各类专业、业余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艺术馆,工人文化宫,各高等学院,协会团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办、民营演出团体和演出机构,军队、公安以及个人,港澳台及外国驻华在闽机构和个人均可在所在地报名参加。
支持鼓励年青选手参赛。要注意关注来自基层农村、社区、厂矿、部队连队等非专业选手。
四、参赛要求
(一)总体要求
2000年以来我省新创作、加工改编(须注明),已在省级比赛中获奖,但重新修改有显著提高的音乐舞蹈作品均可参赛。
本届音舞节不单独设立少儿比赛组别。少儿参赛作品统一参加音乐舞蹈门类比赛。
参照近年来国内外此类赛事的举办规则,本届音舞节采取混和编组参赛方式,不分设专业和业余类别比赛。
(二)决赛要求
每位选手(队)参赛的声乐(器乐)作品不超过一首,长度不超过10分钟。每位选手(队)参赛的舞蹈作品长度不超过6分钟。
合唱队伍(每队)不超过50人(不含领唱、指挥、钢琴伴奏)。
(三)分类要求
声乐
1、独唱、组唱(8人以下,含8人),合唱(具体要求见合唱分列)
2、不分唱法、不分年龄。比赛一律采用CD伴奏或钢琴伴奏形式,钢琴伴奏人员自带。
器乐
1、管弦乐(西洋乐器与民族乐器)
(1)乐器种类不限(含中西打击乐器)
(2)演奏形式:独奏、重奏、小合奏
2、键盘乐
(1)钢琴(含电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2)演奏形式:独奏、四手联弹、双钢琴组合
参赛作品一律不使用光碟伴奏带,但可选择其他伴奏形式,伴奏人数不超过10人。
合唱
1、演唱曲目
中外合唱曲目及本省作者新创作或改编的合唱作品曲目各一首;两首作品的演唱时间总共不得超过10分钟。
2、合唱组别
少儿组(16岁以下)
成人组(18—50岁)
老年组(50岁以上)
激情广场组(不分年龄)
3、演唱要求
(1)少儿组、成人组和老年组可演唱无伴奏曲目,若使用伴奏仅限钢琴、手风琴或特色乐器。
(2)少儿组、成人组和老年组演唱的曲目均需二声部以上的混声合唱作品,或女声合唱、男声合唱。
(3)激情广场组演唱二声部或齐唱作品。伴奏采用钢琴、手风琴或六人以内(含6人)的小乐队,不使用伴奏光碟。
4、报名要求
报名截至时间5月31日。报名需提供合唱团200字内简介; 六寸演出彩照一张;团长、指挥二寸彩照各一张;团队全称、团长、指挥和伴奏姓名;演唱曲目顺序及词、曲作者(新作品需注明创作或改编时间)。
报名地址:福州市白马北路175号202室省合唱协会
黄老师 13905029390 徐老师 13859099192
电话、传真:0591-87515550 邮编:350001
舞蹈
1、单、双、三人舞、群舞;
2、不分舞种。
五、参赛办法
本届音舞节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各设区市,文化(艺术)馆、高等院校系统,合唱系列共四块分别组织报名、选拔初赛、复赛。
第二阶段决赛由省音舞节组委会组成专家评委会到各分赛区巡回观摩评奖。
第三阶段获奖节目展示由组委会选拔部分获奖节目组成多台晚会,参加第十届福建省音舞节汇报演出。
六、组织实施
设立第十届福建省音舞节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省文化厅)。各设区市和省直赛区成立第十届福建省音舞节×××市或省直分赛区组委会,下设各设市区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和省直赛区组织实施单位办公室。各设区市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各设区市文化局社文科(处),负责协调本地区内的比赛安排。分赛场统一悬挂: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市或省直赛区。
1、各设区市区域内的所有单位、个人(不含高等院校和合唱)的组织报名、选拔初赛、复赛由各设区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负责。
2、省直专业艺术院团、省直机关单位的组织报名、选拔初赛、复赛由省艺术馆负责实施。报名电话:0591—87550876(办公室)刘老师。
3、高等院校系统的组织报名、选拔初赛、复赛,由省教育厅负责,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并与《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等相关赛事有机结合。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30日前(声乐类),5月31日前(舞蹈、器乐类)。
(2)报名方法:参赛选手通过复印或至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网页(http//www.fjyszyxy.com)下载比赛报名表,根据报名要求填写,并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以及两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报名表)于规定时间内寄往报名点。
(3)报名地址: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高等院校系统分赛区(福州市白马北路169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金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13859029065 13599965485
E-mail:jshy-666@163.com
各分赛区的选拔比赛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社区、校园和厂矿举办。在音舞节期间同时举办好激情广场大家唱、社区广场戏曲表演、健身舞、腰鼓等形式多样的艺术门类比赛,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扶持群众文化演出队伍,培养群众文艺骨干人才,营造福建人民迎奥运、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浓郁氛围。
七、赛事安排
各分赛区的组织报名、选拔初赛、复赛,必须于2008年6月5日前完成,并将参加分赛区决赛的作品填表于2008年6月10日前报送省音舞节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省组委会将于2008年7月上旬开始组成专家评委会赴各分赛区观摩决赛,评选节目。
2008年10月上中旬在福州举办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部分获奖节目汇报演出。拟请省领导出席观看,省电视台进行电视录播。
八、奖项设置
本届决赛分别设立创作和演出金、银、铜及演出奖,设立部分单项奖。对组织工作出色和比赛成绩优异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匾)。
九、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组委会,由四家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领导,聘请省领导担任组委会名誉职务(名单另发)。组委会办公室(省文化厅社文处)。联系电话/传真:0591—87118137。
十、其他事项
1、为维护赛事权威性和公正性,设立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监审组。监审组由中共福建省纪委驻福建省文化厅纪检组与音乐、舞蹈界部分权威人士组成。
2、各分赛区在举办赛事期间(尤其是户外演出),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演出场地安全责任制度,责任到人,切实落实。
3、各分赛区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各分赛区组织办公室机构、实施方案、重点作品创作进展、赛事安排等相关情况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第十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决赛作品报送表 (请到本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栏目下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