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佳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员刘德华于2007年11月2日在福州市福建省体育中心举办《2007刘德华Wonderful world中国巡回演唱会(福州站)》,演出一场。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好演出活动,确保安全并依法纳税。演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规定及时报批。
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福建省文化厅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