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新天地演出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公司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经营单位名称:福清市新天地演出经纪有限公司;经营单位地址:福清市一拂路远东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黄继良;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5万元;经营范围:演出经营经纪活动。
请你公司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并依法经营。
此复
福建省文化厅
二OO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