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市〔2006〕236号
福建佳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员孙兴,于2006年12月3日到我省石狮市皇朝大酒店参加庆典演出活动,演出一场。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好演出活动,确保安全并依法纳税。
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